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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宾满族 自治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 除治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发〔2022〕31号    成文日期:2022-12-21 11:29:15
文件正文  
新政发〔2022〕31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宾满族 自治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 除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1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20222023年度

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

 

为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保护我县松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确保新宾县经济恢复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19〕5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18〕117号)、《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利用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辽林草字〔2019〕2号)、《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文件<关于完善松材线虫病疫木伐桩处理措施的通知>(辽林草科字〔2022〕5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对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其他地区工作经验和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概况

我县土地总面积642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511.3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79.6%,松林面积179.93万亩,其中:赤松3.3万亩;油松8.1万亩;红松21万亩,落叶松146.93万亩,樟子松0.6万亩。

(二)历年除治情况

我县自2017年发生松材线虫病后被定为疫区,南杂木镇、上夹河镇、木奇镇、永陵镇、红升乡被划为疫点乡镇。2018-2019年除治面积3615亩,除治株数79470株,除治蓄积19045立方米;2019-2020年除治面积10800亩,除治株数100700株,除治蓄积59000立方米;2020-2021年除治面积8980亩,除治株数124800株,除治蓄积42000立方米;2021-2022年除治面积6615亩,30819株,除治蓄积10081立方米。

(三)本年度松材线虫病发生及除治情况

1.发生情况:在今年的秋季普查工作中,对全县15个乡镇180个行政村进行普查,普查面积为185.85万亩(含抚矿5.09万亩、大伙房林场0.83万亩)。截止10月30日取样检测2134株,经检测确认412株含有松材线虫,3个乡镇2个林场的松林中发现松材线虫病,分别是南杂木镇、上夹河镇、木奇镇、上夹河林场、赵家林场,感染树种是油松、赤松、红松。其余乡镇经调查尚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附:秋季普查取样表)

2.除治情况:今年除治设计面积11074.5亩,设计小班数266个,设计株数35254株(包括诱木255株),设计蓄积14737.4立方米(以除治实际作业为准);皆伐小班112个,皆伐小班面积4186.65亩,皆伐株数10028株,皆伐蓄积4379.7立方米;择伐小班154个,择伐小班面积6887.85亩,择伐株数24971株,择伐蓄积10357.7立方米。(注:山水林田湖项目为此次疫木除治解决21439株疫木。)

3.本次除治工作涉及红升的除治地块,是为了配合红升乡疫点拔除工作,采取保护性采伐措施。由于近几年红升乡采伐的小班多数采取择伐的措施,现有的林分内的林木多数都是弱小被压木,经过择伐后完全暴露出来,抵抗风蚀日晒能力弱,在普查中发现有枯死、枯黄的现象,所以将这么部分林木进行伐除。

4.山水项目中在媒介天牛羽化前,选取木奇镇区域内林间衰弱松树设为诱木,吸引危害松树的媒介天牛集中产卵,设置诱木时在诱木胸径部环剥10cm宽的环剥带,并使用诱木引诱剂以增强效果,环剥深度应当至木质部。在赵家林场共设置诱木255株,涉及28个小班,此次集中除治中一同采伐。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2023年4月中旬清除现有染疫小班的松科植物,完成疫木的无害化处置;现在着手红升乡拔除疫点工作;疫木死亡株数比今年下降百分之50%,面积下降30%,争取下年度永陵镇、南杂木镇实现无疫情。

(二)防治任务

1.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末,对全县266个小班,面积11074.5亩,除治株数35254株(包括诱木255株),蓄积14737.4立方米进行采伐。(详见附件1新宾县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统计表、除治小班明细表)

2.媒介昆虫防治任务:10万亩。针对上夹河镇、木奇镇、永陵镇采取地面人工打药方式防治媒介昆虫二次。(3%高效氯氰菊酯触破式微囊悬浮剂防治1次,2%噻虫啉微囊悬浮剂2000倍液防治1次)。

3.“即死即清”除治:10000株。对全县松林进行普查,重点针对集中除治结束后,在除治任务择伐小班附近进行勘察,对于没有及时显现的病死、枯死树及时清理,计划除治10000株。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按照《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技术规范》(LY/T1865-2009)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3号),依据《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划分为除治作业区、重点防控区、一般防控区。

1.除治作业区:

(1)范围:以南杂木镇、上夹河镇、木奇镇实际发生病死(濒死、枯死)松林小班作为除治作业范围。

(2)任务:清理病死(濒死、枯死)松树,计划除治266个小班,面积11074.5亩,除治株数35254株(包括诱木255株),蓄积14737.4立方米(以实际除治作业为准),除治结果需要通过监管平台上传。

2.重点防控区

(1)范围:永陵镇、新宾镇、北四平乡、旺清门镇、红升乡、红庙子乡、响水河乡辖区内的所有松林。

(2)任务:强化普查监测,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普查,发现濒死、枯死木及时取样鉴定,采用即死即清的方式进行清理,并用无人机对周围区域进行药物防治,发现异常后通过省精细化监管平台APP上报。

3.一般防控区

(1)范围:榆树乡、下夹河乡、大四平镇、平顶山镇、苇子峪镇所有松林。

(2)强化普查监测任务,每一个月进行一次普查监测,及时发现及时鉴定及时上报平台及时清理。

(二)主要防治措施

1.疫木除治:疫木伐除采取择伐和皆伐方式,今年我县采用工程化的方式聘请有资质的采伐队进行统一采伐,通过招标的方式确立采伐作业队,作业过程中有监理和林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施工人员对疫木进行伐除,伐桩高度不超过5厘米的可不做包根处理,由于采伐地点坡度较大造成伐桩任何一方高于5厘米的,须采取降低伐根高度或剥皮处理,对于无法处理伐根高度高于5厘米的仍然采用铁网包根处理。全程跟踪,监管施工方严格按照设计实施,严格监督作业质量,要求所有作业小班符合国家标准,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2.疫木处置:对于采伐后指定堆放点的疫木,有专人专车押运,送到指定的疫木处置企业,由驻场监管人员签收后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方式有粉碎、旋切、利用。

3.媒介昆虫防治:对疫点乡镇及周边的所有松林,在2022年5月15日至7月30日,分2次在天牛羽化期施用3%噻虫啉或氯氰菊酯药物,使用无人机、喷雾机械等防治云杉花墨天牛等蛀干害虫。

(1)施药方式及防治面积:采取无人植保机和地面人工喷洒方式,防治面积10万亩。

(2)施药时间:在媒介昆虫羽化期间,计划于2022年5月10日-6月10日开展第一次药剂防治,计划于2022年6月20日-7月20日开展第二次药剂防治。

(3)使用药剂及用药量:第一次施用3%高效氯氰菊酯触破式微囊悬浮剂,用药量为80ml/亩;第二次施用2%噻虫啉微囊悬浮剂2000倍液,用药量为2000ml/亩。

(4)施药地点:上夹河镇、木奇镇、永陵镇

(5)组织形式及效果验收:通过招标的方式,由第三方公司负责,施药后找监理公司验收防治效果。要求农药配比正确,作业小班全覆盖,单株打药全覆盖,发现质量不合格的,现场立即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后,重新进行质量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出具效果评价。

4.严格检疫:充分发挥我县新建的植物检疫检查站和原有的木材检查站作用,24小时专人值班,严防疫木及有携带疫病可能的松木制品进入我县,同时防止我县疫木流出。

5.松材线虫病精细化监管平台录入:各除治环节监管人员需要通过手机登录监管APP平台,随时录入疫木除治过程,做到全程监管、实现闭环管理。

(三)监管措施

成立由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组成的监管小组全程监管。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采伐松树,所有采伐松木必须全程监管,完全按照疫木管理将采伐、清理、运输、处理、监控责任落实到人,环环相扣,做到无缝衔接,确保除治取得实效。同时严把疫木源头和区域的监管工作,防止疫木流失和外来松科植物进入。

1.疫木伐除监管:疫木伐除按照采伐设计要求进行采伐。伐除时使用监测APP对采伐疫木进行拍照上传。县林草部门对采伐作业进行现场检查和技术指导。采伐的疫木要集中堆放,派专人看管,及时由专人专车押运至疫木处置企业采取无害化处置。采伐场地要及时清理,对作业区内的梢头枝丫(直径1厘米以上)要集中堆放,依法做火烧处理或者用麻袋等包装物封闭包装运转至处理场就地就近处理,禁止农户捡拾做烧火材,严防疫木流失。并在小班附近悬挂除治标识牌,在药物处理伐根小班悬挂药物警示牌。

2.疫木转运监管:采伐的疫木需要运输时,林业站、林场要安排木材检尺员2人,对装上车的疫木进行检尺,并填写《疫木转运单》,一车一单一证。运输疫木时要捆紧扎牢,由林业站、林场指定专人负责随车押运疫木,按规定时间、路线到达指定的集中处置企业,确保疫木运输安全。木材检查站要严格检查运输疫木的车辆,对运输疫木的车辆要做好登记,发现有违规运输木材的车辆,应当予以查扣,并及时会同森防、森林公安等部门作出处理。

3.疫木集中处置企业监管:今年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只设定一家疫木集中处置企业,即合兴万家木业。由林草局驻专门人员对疫木处置企业监管,主要负责疫木接收、旁站式监管处置、监督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加强管理,设备24小时开机,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在加工点接收疫木后,全程监管除害过程。县政府组成督导组,对处置企业督查、指导处置工作。(详见附件2疫木集中处置企业)

(四)档案管理

为保证规范调查、规范设计、规范施工、规范检查验收等规范管理,各级部门应当加强档案建设,保存好各种方案、设计、图纸、票据、资料等。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针对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先关会议资料;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监测鉴定;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疫情除治作业、疫木运输、疫木监管、防治验收、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按照省、市、县要求,规范化建立年度工作档案,由专人负责收集和管理。确保每个环节可查可检,为整个项目提供档案保障。

疫木集中处置企业从疫木进厂开始建立档案、检查影像视频监控系统,安排专人管理,确保每个环节都记录在案,保证影像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为以后检查提供保障,林草部门也将此影像资料拷贝留存。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按照《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规范》《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等规定的检查验收标准,对除治地块、清理场地、包伐根等进行检查验收除害任务量完成情况及绩效评价工作。这项工作聘请监理公司进行验收检查、并出具验收报告,县防控指挥部对监理公司进行绩效考评。

检查验收内容包括:年度除治任务完成情况、疫木监管、除治效果、作业组织管理等方面。县防止外来森林有害生物入侵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防治效果进行评价,检查验收内容包括:

1.对照年度除治任务,全面检查除治任务完成情况;

2.疫木清理和除害处理情况;

3.除治作业区病死(枯死、濒死)松树情况;

4.除治作业区伐桩处理和枝桠清理情况;

5.除治迹地周边居民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

6.疫木处置或者烧毁情况;

7.疫木除治监管情况;

8.检疫封锁情况;

9.实施社会化防治的应检查施工监理执行情况。

(二)除治期间对除治地块进行不定期巡查和在4月20日采取回头看方式检查,对全县疫点的采伐地进行全面普查,查找遗漏病死树、作业不到位、场地清理不干净、伐根包网有遗漏等现象进行复查并及时改进,对疫点乡镇周边农户进行巡查,及时清理大柴等剩余物,确保4月30日前全部烧毁。

五、经费预算

(一)根据松材线虫病除治的工作要求,借鉴其他地区除治工作经验,结合我县实际,除治经费预算为1108万元。(此预算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概算如下:

1.全县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费557万元(全县松林面积185.58万亩,按3元/亩计算监测费)。监测普查费包括:人工费、车工、工具设备、病情鉴定及办公用品等费用。

2.清理疫木费用:共需529万元,其中:集中除治35254株,山水项目承担21439株,剩余的13815株,每株180元计算,需资金249万元;即死即清除治10000株,每株280株,需要资金280万元。

3.工作经费、监理费:按工程造价费用的2%计算为22万元。

经费概算是依据疫情发生情况和防治措施而确定的,它将随着疫情的发展情况而发生变化。上述概算是依据对我县疫情的初步判断为依据估算的,具体费用待疫情情况清楚后方能确定。

(二)资金来源。争取国家、省、市上级部门补助资金扶持一部分,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及林权所有者自筹一部分。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公安局、绩效办、交
通局、自然资源发展中心、融媒体中心、南杂木镇、上夹河镇、木奇镇等15个乡镇、14个国有林场、抚矿集团林业处等单位。负责组织制定本辖区的预防和除治方案,研究、协调、解决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增加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投入,确保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预防除治体系和检疫监管体系。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主,4个省级监测站和县级完善的10个监测点为辅,不断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专、兼职病虫测报员的专业培训,特别是做好乡镇、村级监测员、护林员和专业防治队的培训。配备专业仪器设备,严格执行技术规程与工作制度,定点、定期、定人开展疫情监测,为及时准确发现疫情提供保障。加强县级、乡镇两级森防检疫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和储备专业技术人才,购置必需的监测、防治、检疫设施,提高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的能力。

(三)广泛发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松材线虫病预防是一项社会性较强的工作,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宣传牌、宣传单等多种宣传手段,向各级领导和群众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做到宣传进村入户,努力提高人们对松材线虫病预防与除治工作的认识,增强群众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争取群众支持和参与,积极配合开展松材线虫病各项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的扩散蔓延。

(四)确保资金投入,严格资金使用。防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县政府安排专项防治资金,各乡镇、各单位和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对松材线虫病防控的资金投入。同时,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使用的管理,按照已出台的《新宾满族自治县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及资金使用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建立专业队伍,强化监督管理。成立10支专业采伐队,使疫木采伐实现工程化、专业化管理,由专业采伐队负责全部疫木采伐、集材、运输、入场、清理场地,全程专人监管实现闭环管理。对于作业中出现占地、占道等纠纷由林农负责去协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林农承担。

 



 
文件解读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宾满族 自治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 除治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根据《中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19〕5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18〕117号)、《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利用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辽林草字〔2019〕2号)、《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文件<关于完善松材线虫病疫木伐桩处理措施的通知>(辽林草科字〔2022〕5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对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其他地区工作经验和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起草基本思路

为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保护我县松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确保新宾县经济恢复平稳发展。

三、《方案》提出的具体措施

1、基本情况

我县土地总面积642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511.3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79.6%,松林面积179.93万亩,其中:赤松3.3万亩;油松8.1万亩;红松21万亩,落叶松146.93万亩,樟子松0.6万亩。

2、目标与任务

2023年4月中旬清除现有染疫小班的松科植物,完成疫木的无害化处置;现在着手红升乡拔除疫点工作;疫木死亡株数比今年下降百分之50%,面积下降30%,争取下年度永陵镇、南杂木镇实现无疫情。

3、疫情防治

按照《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技术规范》(LY/T1865-2009)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3号),依据《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划分为除治作业区、重点防控区、一般防控区。

4、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按照《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规范》《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等规定的检查验收标准,对除治地块、清理场地、包伐根等进行检查验收除害任务量完成情况及绩效评价工作。这项工作聘请监理公司进行验收检查、并出具验收报告,县防控指挥部对监理公司进行绩效考评。

5、经费预算

根据松材线虫病除治的工作要求,借鉴其他地区除治工作经验,结合我县实际,除治经费预算为1108万元。(此预算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

6、保障措施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广泛发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确保资金投入,严格资金使用。

建立专业队伍,强化监督管理。

文件解读单位新宾县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房春果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5502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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