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次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二一年九月七日
2021年9月1日,代理县长李富光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县九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孟庆光,县委常委(参与政府分工)程佩林参加了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张国清同志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六项议题。现将会议研究和议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张国清同志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我县要进一步提高营商环境软硬件建设,提高窗口部门办事效率。营商环境口碑就是反应政府形象的口碑,好的营商环境是吸引外来人才、留住投资者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各部门要扎实做好营商环境建设,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张国清同志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全力推进我县营商环境大厅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大厅办事流程,着立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县域营商环境。
二、审议《2021年新宾满族自治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会议确定:
(一)原则通过《2021年新宾满族自治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二)由副县长杨东牵头,县教育局负责,与会各部门配合,根据会议意见和建议,参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2021年新宾满族自治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后,履行发文程序,做好组织实施。
三、审议《关于调整国有林场2014年10月至2019年4月退休职工养老待遇的请示》
会议确定:
(一)原则通过《关于调整国有林场2014年10月至2019年4月退休职工养老待遇的请示》。
(二)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孟庆光牵头,县自然资源发展中心负责,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社保局配合,严格审查人员档案,认真核算退休人员工资待遇,依法依规做好林场退休职工养老待遇调整工作。2014年10月至2021年9月退休职工养老金差额由自然资源发展中心负责。
四、审议《关于撤销<新政〔2021〕2号>的请示》
会议确定:
(一)原则通过《关于撤销<新政〔2021〕2号>的请示》。
(二)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孟庆光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会议意见和建议,履行发文程序,并做好后续土地确权工作。
五、审议《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一事一议”、农村公路改造项目河道公益事业采砂实施方案》
会议确定:
(一)原则通过《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一事一议”、农村公路改造项目河道公益事业采砂实施方案》。
(二)由县委常委程佩林牵头,水务局负责,县公安局、交运局配合,根据会议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一事一议”、农村公路改造项目河道公益事业采砂实施方案》后,履行发文程序,并抓好贯彻落实。
六、审议《南杂木镇人民政府关于拟合并南杂木园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南杂木自来水有限公司转属县国资局监管的请示》
会议确定:
(一)原则通过《南杂木镇人民政府关于拟合并南杂木园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南杂木自来水有限公司转属县国资局监管的请示》。
(二)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孟庆光牵头,南杂木镇人民政府、县国资局负责,做好企业人事、资产盘点,依法依规履行合并程序后,转属县国资局监管,企业日常职责监督管理由南杂木镇人民政府负责。
七、审议《数字乡村建设战略合作协议》
会议确定:
(一)原则通过《数字乡村建设战略合作协议》。
(二)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金鹏牵头,县委政法委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工信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

市场局、营商环境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根据会议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数字乡村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后,依法依规进行签订协议。
出 席:李富光、孟庆光、程佩林
常规列席:戴清江、耿宗柱、吕振峰、江艳梅
孟宪宾、关立辉、赵俊杰
列 席:马凤霞、崔正勇、吕凤翔、王振强
盖克鑫、晁先华、杨 波、肇 旭
栾 卿、刘 锐、李 杰、黄克军
赵维海、曲春雨、王栋栋、赵景波
付桂香、王 义、孔 明、涛 冶
马 明、刘 爽、杨红军、王树国
梁庆文、王 雯、杨 利、倪延波
蒋长和、董明星、卢俊祥、刘树新
刘 洋、张志琨、王佐昆、邹庆军
徐庆伟、沈树来、赵世岩、吕 品
刘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