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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
新宾县50个家庭农场活跃农村经济
浏览:4241次'时间:2013年4月27日
    截至4月21日,新宾满族自治县符合条件的农户已成立17个家庭农场,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其中经营土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11个,土地流转时间也均在10年以上。新宾力争在2013年末发展规范化的家庭农场50个,将这一崭新的发展模式做实、做大、做强。
    新宾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59.1万亩,其中,玉米34万亩,水稻13万亩,大豆3.5万亩,蔬菜2.4万亩,食用菌2.5万亩,马铃薯0.9万亩,其它3.3万亩。土地流转面积9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17.6%。全县现有种粮大户53户,其中,流转面积200至500亩的30户,500至1000亩的12户,1000亩以上的11户。实行家庭集约经营的3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集约经营的15户。实现机械化耕作的35户,半机械化耕作的11户,传统耕作的2户。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新宾县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等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现已逐渐成型。其中,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既坚持了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又克服了传统农户小规模经营的不足,是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发展家庭农场有助于提高农业整体效益;有助于生产与市场的对接,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新宾满族自治县领导说,仅从生产效益来看,家庭农场实行集约化经营,机械化耕作,在经营成本上可节省支出,玉米每亩可降低成本100元,水稻每亩可降低190元。由于实行精耕细作,在产量上有所提高,玉米和水稻产量每亩可增产100斤以上。实行家庭农场集约化经营比传统经营效益显著,玉米每亩增效190元,水稻每亩增效340元。
    在发展家庭农场方面,新宾县在抚顺市率先走出了第一步,积极创新、开展创业、创建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新模式。新宾县农发局对具备申报家庭农场的农户进行了详细地调查,掌握了比较全面的第一手资料,为顺利开展家庭农场申报工作创造了条件;和工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核发营业执照。确定了注册家庭农场的资质要求:土地流转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依法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土地经营规模:设施农业蔬菜(含香菇)在100亩以上,且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上;中药材、山野菜等特色产业在200亩以上;水田、经济作物面积达到450亩以上,大田作物达到750亩以上,土地经营相对集中连片,且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土地流转时间10年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对第一批申办家庭农场的17个种植大户进行了资格审查,为家庭农场的规范化建设及管理确立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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