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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在辽宁
抚顺市群众信访举报查处情况一览表(一)
浏览:3593次'时间:2018年11月15日
批次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第一批  

(5件)

D210000201811050005 抚顺县救兵镇通什村水库边村民赵某某家自留山被非法毁坏,毁林十余亩,并被私自建筑房屋及耕种。举报抚顺县林业局,不仅不对破坏树林山体事件处理,还把林地变成非林用地;举报抚顺县国土局,非法把林地批准为建筑用地,并为毁林毁山人办理宅基地使用证;举报抚顺县房产局,违法为其办理房产证。 抚顺市 生态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1月6日至8日,抚顺县林业局、抚顺县国土资源局、抚顺县城乡建设局(负责房产证办理部门)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1998年郭永生承包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林平整土地9.8亩,0.2亩未破坏,森林类别为商品林,林种为薪炭林(柴场)。其中,1998年郭永生私自建设房屋86.13平方米,2018年按照程序将9.8亩中的1.43亩进行了玉米耕种。
抚顺县林业主管部门将9.8亩中的4.1亩林地区划为非林地,剩余5.9亩仍为林地。1998年至2004年期间,抚顺县林业主管部门未对毁林行为进行处理。抚顺县国土资源局未将该林地批准为建设用地,未发放过宅基地使用证。抚顺县城乡建设局未对该建筑物发放过房产执照。
基本属实 该案已办结。针对私自建房问题,抚顺县林业局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恢复林地原状通知书》,责令赵加新(现房屋使用者)于2018年12月12日前,自行拆除房屋,若拒不执行,2019年1月31日前,抚顺县林业局牵头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强制拆除;植被恢复问题,由抚顺县救兵镇人民政府责令赵连山于2019年5月30日前进行植被恢复。 拟给予时任抚顺县林业局林政股股长兰萍、惠明,时任抚顺县救兵镇林业站副站长(分管林政工作)董彦明)3人约谈,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2 D210000201811050014 抚顺东洲区员工村动迁区域一油罐厂经营多年,2018104日焚烧油渣时排放大量有害气体,导致举报人父亲心衰、呼吸衰竭死亡。举报人称曾向当地环保、公安等部门反映未果,之后油罐厂连夜将焚烧后的残渣、浮土清除,毁灭证据,举报人受到威胁。 抚顺市 大气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1月5日,东洲区接到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后,环保东洲分局、东洲区公安局、东洲区采沉办、东洲区碾盘乡立即开展调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焚烧油渣时排放大量有害气体的问题不属实,但存在切割油罐冒烟的行为。投诉人父亲2017年以来因大面积脑梗复发住院,瘫痪在床,依靠抢救设备维持生命,聂红光切割油罐行为与举报人父亲死亡无直接必然关系。聂红光在搬迁过程中,将罐体切割成小块予以变卖,期间未清理过残渣及浮土,不存在投诉人所说的毁灭证据。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举报人受到威胁不属实。
基本属实 该案已办结。环保东洲分局责令该聂红光停止切割行为。聂红光已经停止切割行为。
3 D210000201811050020 葫芦岛市众杰建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冬季违法偷排几万吨粉煤灰至抚矿中机热电有限公司后身。举报人称曾向市环保局举报,环保局未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而是告知是另一家企业所为。 抚顺市 土壤 举报情况不属实。2018年11月6日,抚顺市环保局接到环保信访案件后,立即开展调查。
 一是“葫芦岛市众杰建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冬季违法偷排几万吨粉煤灰至抚矿中机热电有限公司后身。举报人称曾向抚顺市环保局举报,环保局未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情况不属实。经调查众翔公司在2017年冬季将中机热电产生的2万吨左右粉煤灰擅自倾倒在抚矿中机热电后身600米处的汪良舍场露天中心大坑内,对此抚顺市环保局于2018年8月20日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2018年9月2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众翔公司上限处罚10万元,并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3个月内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二是针对“而是告知另一家企业所为”问题。2018年8月13日下午,抚顺市环保局领导组织相关部门针对确定环境违法行为主体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参加会议的部门有:抚顺市正泰律师事务所、抚顺市环保局法制办、抚顺市环境监察局及相关人员9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研究确定,众翔公司为该案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主体。
不属实 该案已办结。
4 D210000201811050042 一是抚顺市顺城区远洋城一期49号楼前山林被破坏,挖成大坑。二是远洋城一期与二期1楼住户侵占楼前公共绿化带,用于种菜、搭建墙、挖地下室、建凉亭,举报人要求恢复绿地。 抚顺市 生态 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一是“大坑”位于远洋城一期49号楼南侧,距地面高2.5米挡土墙上方45度山坡上,远洋城小区开发单位抚顺德创置业有限公司在2013年垂直切割山坡所挖的凹槽,后因电力管线改变废弃。约毁3米高野生杂树5棵,毁坏坡体40.32平方米,归顺城区城管局园林处管护。该凹槽垂直山坡,回填易造成塌方,存在安全隐患,只能采取拦石网覆盖、膨胀螺丝加固的方法进行处理。毁林面积尚未达到行政、刑事处罚标准。二是顺城区远洋城一期、二期共269户有侵占公共绿化带行为,种地(菜)220处、搭建墙38处、建设凉亭84个,侵占公共绿化带总面积约11000平方米。没有侵占公共绿化带建地下室行为。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一是2018年11月9日,顺城区城管局对抚顺德创置业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凹槽加固处理,于2019年4月20日前在原山坡垂直阴影处(凹槽底部)恢复1米高槐树9棵。
二是2018年11月10日,顺城区城管局对小区物业公
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组织侵占公共绿化带种地(菜)的当事人立即清除,并督促物业公司在2019年5月末前完成绿化,恢复原样。对侵占公共绿化带搭建墙、建凉亭问题,鉴于涉及户数多,难度大,顺城区政府于2018年11月10日召开第18次区长办公会,决定将其列入全区2019—2020年拆违计划,依法依规实施拆除。2019年拆除38处搭建墙,2020年拆除84个凉亭及硬化地面,并由顺城区城管局监督物业公司完成绿化、恢复原样。
5 D210000201811050063 一是抚顺市顺城区抚西河桥北200米处鹏程肉食品加工厂、顺城区河北乡金信水业附近一肉食加工厂,均无水污染治理措施,污水直接转移排放。二是附近一家烤肠和一家烀肉店,均无废气治理措施,油烟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称之前向环保督查组反映过,但一直没有整改。 抚顺市
大气
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一是抚顺市顺城区鹏达肉食品加工厂无水污染治理措施属实,但污水直接转移排放不属实。抚顺市顺城区鹏达肉食品加工厂产生废水统一收集到化粪池,由抚顺市畅通下水疏通中心定期运至抚顺市排水公司海新河污水处理厂指定下水井内处理。该厂与抚顺市畅通下水疏通中心有《污水外运协议书》,抚顺市畅通下水疏通中心与抚顺市排水公司有《污水排放处理协议》。污水转运处理有记录,月处理污水5吨,未对河水造成污染。
二是顺城区振铁熟食加工厂(金信水业附近)无水污染治理措施属实,浸泡清洗猪头用水直排到附近他人鱼塘。
三是抚顺市顺城区鹏达肉食品加工厂于今年9月份在烤肠熏制车间安装了一套KSJ-JD-12型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用于处理烤肠熏制产生的油烟。设备运行良好。经检测,显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标。但在安装净化设备前存在油烟污染环境问题。
四是顺城区振铁熟食加工厂猪头肉加工采用2个燃煤大灶,无废气治理设施,燃煤产生废气外排污染周边环境,但没有油烟。
五是针对投诉反映的两个问题,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有投诉反映抚顺市顺城区鹏达肉食品加工厂不定时向河内排放污水,有臭味(第29批5680号第二个问题),但未提及废气问题。针对排放污水问题,抚顺市环保局顺城分局已于2017年5月28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停止生产,罚款25000元。企业已在期限内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没有对振铁熟食加工厂的任何投诉。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一是2018年11月7日,抚顺市环保局顺城分局对顺城区振铁熟食加工厂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二是2018年11月7日,抚顺市环保局顺城分局对顺城区振铁熟食加工厂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改用天燃气等清洁燃料。
6

第二批  

(2件)

D210000201811050121 抚顺市东洲区章党镇营盘村硅镁硌有限公司化验室废水通过渗水井排放,污染营盘村地下水和大伙房水库。举报人曾多次举报,无果 抚顺市 举报问题基本属实。经查,企业化验室污水排放到门前的污水井,之后排入厂里的污水处理设施中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水淬池.经认定化验室前的污水井为污水储存池,不是渗井。但由于年久失修底部有破损,污水井内壁为水泥红砖砌筑,防渗不到位,污水存在渗漏隐患.经调查及监测未对营盘村地下水和大伙房水库造成污染.不存在举报人多次举报无果的情况 基本属实 该案已办结。东洲区环保分局责令该厂整改:一是立即停止使用化验室;二是限3日内对化验室前污水储存井环形内壁及底部进行防渗处理,污水经处理池后回用,经东洲环保局专家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化验室。11月10日,经东洲环保专家组验收,企业完成整改。
7 X210000201811050003 一是抚顺市顺城区远洋城二期小区(将军北街北段尽头)地面未做硬覆盖,扬尘污染。二是小区门前河道垃圾众多,河水污染,河边设立的河长制牌子形同虚设。 抚顺市 大气

土壤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一是投诉人反映的将军北街北段尽头未做硬覆盖的地面长约150米,宽5米,为通往茶叶沟村的道路,有扬尘;二是该明渠两侧及底部确有少量散落的塑料袋、废纸等白色垃圾。明渠旁小区道路两侧平均50米设有一个垃圾箱。该明渠常年处于无水状态,仅在汛期雨量较大时形成泾流,随走向汇入将军河,目前尚未对河水造成污染。将军河已通过2018年7月和11月国家黑臭水体督察验收。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一是2018年11月10日,顺城区政府责成顺城区城管局在2019年8月底前对该道路铺设沥青路面。二是2018年11月7日,顺城区河北乡组织对该明渠两侧及内部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全部运送到远洋城二期垃圾场内。将军堡街道又在排水明渠旁增设了2个垃圾箱,方便居民投放垃圾。下一步,顺城区相关各级河长将定期巡河,将军堡街道将督促小区物业加大垃圾收集清理力度,同时宣传引导小区居民定点投放垃圾,保持明渠及周边整洁。
来源:抚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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