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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在辽宁
新宾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1批
浏览:37984次'时间:2019年12月26日
新宾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1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1D210000201811100008永陵镇二道村柳木沟有一特大型养鸡场,大量养殖污水直接排放到附近水沟里,还用车每天拉污水随意倾倒,污染地下水源,影响居民饮用水。新宾县养殖场共4个防雨淋、防渗漏的大储粪池,最下方砖混结构的储粪池侧面出现了裂缝,导致污水渗出,流入到了下方农田,但未进入河道。养殖场说已经渗漏了7、8天了。调查未发现污水随意倾倒的情况,二道村和二道村夏家堡子屯的饮用水井不在柳木沟中,不会对地下饮用水源造成污染。基本
属实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向该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启用上方的大储粪池,在3天内将渗漏的储粪池中的污水用吸污车吸出运往农田,在该储粪池维修验收合格之前禁止使用。养殖场加强管理,完善管理台账,养殖场粪便污水经充分发酵后运往农田做农肥使用。养殖场在2019年3月份完成整改,没有再发生污水渗漏问题。
2D210000201811110045一是木奇镇下营子村有人承包原下营子村医院楼养猪,粪便直接排放至西铁河内污染河水。二是木奇镇下营子村西河边堆积大量生活垃圾,污染环境。新宾县第一个问题:养猪户在栏舍旁边建设了1个石头水泥垒砌的约10m3的污水池,在养殖猪舍院外,自家土地内还挖了1个约12m3的土坑用于处理粪便污水,现场未发现将粪便及废水排入河中的现象。
第二个问题:2018年9月底以来,陆续有棚改户开始搬家,在搬家时将大量不再使用的物品丢弃在河边,造成垃圾堆积现象。
部分
属实
第一个问题:县环保局责令其于13日17时前用吸污车将土坑内粪便及废水吸出灌溉还田,将土坑填平。将石头水泥垒砌的污水池改造成水泥防渗结构。今后产生的粪便及废水不准乱排乱放,要及时运往农田作农肥使用。
第二个问题:木奇镇政府在13日立即安排下营子村组织车辆人员对河边的成堆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至15日已清理完毕。同时安排人员对空房户院内的垃圾进行持续清理。木奇镇政府将加强日常管理,坚持边搬迁边清理的原则,对所产生的垃圾进行整治,不会再出现垃圾成堆情况。

3X210000201811120026抚顺哥俩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各类手续齐全,2018年10月24日新宾县政府发布《南杂木镇大伙房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中工业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的公告》,强制关停该企业,举报人认为该行为属于一刀切。新宾县举报情况不属实。2018年10月14日,接到信访投诉后,新宾县工信局、环保局、南杂木镇人民政府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2017年7月31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反馈了督察期间发现问题,其中涉及我县的个性问题是二级保护区内还有74家工业企业未依法关停拆除,哥俩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其中1家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的规定,新宾县政府于2018年10月23日发布对南杂木二级保护区中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的公告,同时对二级保护区中所有企业送达了实施政策性关闭的通知和听证告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新宾县政府未收到有关企业的听证申请,在2018年10月31日,新宾县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向二级保护区内所有企业下达了关闭决定,哥俩好公司在10月31日关闭。
不属实哥俩好公司反映的问题省、市有关部门组织了多次调研工作,向企业解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哥俩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于2019年8月份搬迁至抚顺市东洲区新厂,正式投入生产。
4D210000201811130051上夹河镇钢厂后身的河套有很多垃圾,有水的时候垃圾直接被冲进下游的大伙房水库。新宾县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1月15日,接到信访投诉后,上夹河镇政府、新宾县环保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上夹河镇钢厂后身住户流动人口多,有人向河道内乱抛垃圾,垃圾数量不多,均为生活垃圾。
钢厂后身河套为五龙河支流,距离大伙房水库较远,约10公里,垃圾不会冲进下游的大伙房水库。上夹河镇政府按照河长制的有关规定每半月安排专人对河道卫生进行清理。
基本属实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上夹河镇政府已雇专人,每天对该处河道进行巡查,及时清理河道内的垃圾,确保河道整洁。河道内垃圾问题已经解决。
5D210000201811150014永铃镇河南堤岸边有一烧烤炭加工厂,烧炭时排放大量黑烟,并伴有异味。举报人要求关停该加工厂。新宾县举报情况属实。2018年11月16日,永陵镇政府、新宾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永陵镇河南堤岸机制炭加工厂为合兴生物燃料厂。2015年新宾县环保局因为该厂无环保手续及烟气治理设施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县法院强制执行,炭厂停止生产。2016年12月新宾县环保局将该企业私自恢复生产的违法行为移交给了县公安局,公安部门对炭厂的负责人骆长富实施了拘留的行政处罚,因为骆长富身体原因,没有实际执行。2018年10月永陵镇政府发现该炭厂再次生产。
属实2019年9月29日,县生态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和县供电分公司联合执法,对合兴生物燃料厂实施了断电,企业彻底停产。
6X210000201811170090一是平顶山镇内污水处理厂设备老化,处理系统不完善,投诉人称该处理厂建成后从未运行过,污水直接排入河里。二是平顶山镇小那吽村村民那某某等人多年来盗伐天然林达十几万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新宾县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第一个问题:2018年11月18日,接到信访投诉后,新宾县平顶山镇政府、新宾县环保局、城建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污水处理站在2014年7月通过工程验收后,由于资金、技术等原因,之后一直没有正常运营,污水直排河道,进入太子河。

第二个问题:此案件与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十二批第1190号反映“那某某多次组织盗林团伙破坏赵家、西安、东兴3个村的天然林地共计十几万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是重复案件。新宾县林业局调查组于2017年5月9日至14日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对举报中涉及的违法问题已经进行了处理。经过公安机关侦办,涉及滥伐林木的为王小强,与那某某无关。2018年11月18日至19日,新宾县森林公安局对那海湖、海湖林场所有林地、林木又组织开展一次大范围踏查,对林木所在村屯村干部、护林员、乡镇林业站、相关群众进行走访调查,目前暂未发现那海湖等人参与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线索及相关事实证据。
部分
属实
第一个问题:新宾县环保局向平顶山镇政府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平顶山镇政府对污水处理站进行维修调试恢复运营。平顶山镇政府于11月21日请新宾县污水处理站技术人员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检查。2019年镇政府组织对污水处理厂管网开展了维修工作,污水处理厂可以正常进水。2019年8月9日,由县污水处理厂技术人员帮助投放培养生化菌。2019年11月,开展了污水处理厂出水监测工作,各项污染物达标实现了达标排放。
第二个问题:案件中滥伐林木罪的王小强于2017年5月15日投案自首,2017年5月19日被移送起诉;2017年9月15日被新宾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4.2万元。其它未设计地块未发现有盗伐、滥伐林木情况。2017年5月15日,新宾县监察局和新宾县纪委分别作出决定,对王小强在设计界限外采伐天然林木一案中,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履职不力的平顶山镇林业站副站长行政警告处分,对平顶山镇林业站护林员李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将李军开除护林员队伍。
新宾县平顶山镇政府环保助理包明来,作为污水处理站运行工作的负责人员,履职不力,新宾县纪委监察委决定给予其通报批评。
7D210000201811200043南杂木镇石油化工厂院内有一小型炼钢厂,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排到厂西侧的渗坑内,污染地下水;工业废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污染空气。新宾县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第一个问题:2018年11月21日,南杂木镇政府、新宾县环保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兴旺铸钢厂承租石油化工厂厂房生产,主要产品为吊车配件,年产量1000吨左右。企业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生产中有冷却水循环使用,没有其他生产废水产生。企业建设有循环冷却水水池,冷却水不外排;没有配套建设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企业没有环保审批手续。
部分
属实
2018年10月23日新宾县环保局在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中发现该企业违法生产,立即向新宾县政府申请对其依法进行关闭。2018年10月31日,新宾县人民政府对该企业下达了关闭决定,新宾县供电公司对企业实施了断电,企业停止生产。

8D210000201811210033抚顺市新宾县木奇镇四平村孙某某养猪场的死猪和猪粪便随意堆积,产生异味且污染地下水。新宾县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1月23日,新宾县木奇镇政府、新宾县环保局、新宾县动监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洪军养猪场建于2013年,有环评批复手续,由县动监部门争取部分资金配套建设了300立方米的储粪池、750立方米的污水池、吸污车和4立方米的动物无害化处理罐。配套建设的储粪池和污水池为上下2层防雨淋防渗漏结构,粪便已经堆满,有少量外溢,污水池正常使用。养殖场将场内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罐改变了用途,用于暂存养殖废水,存满之后再用吸污车运到配套建设的大污水池,因为天气原因,吸污车的管道结冰无法正常使用,没有及时将无害化处理罐的污水吸出运到大污水池,造成无害化处理罐的污水有少量外溢,但没有流入河道,下方是农田,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储粪池距离居住区200多米处,不会对居住区产生异味影响。
养殖场的病死猪日常运到同样由动监部门建设的四平村集体使用的动物无害化处理罐处理。养殖场办理了商业保险,近期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保险公司人员不允许进入养殖场内部,所以养殖场只能将病死猪放到养殖场外等保险公司人员确认,然后才能投放到村中的无害化处理罐中,造成病死猪在外堆放的时间偏长。
经与村委会主任核实,没有其他乱堆粪便和乱扔病死猪情况。无害化处理罐为密封结构,在居民区下方约400米处,不会对居住区产生异味影响。
部分
属实
新宾县环保局向该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将场内无害化处理罐的污水吸出运到大储粪池,粪便运往农田利用,建立养殖场病死猪管理台账,加强养殖场管理。全部整改工作要求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2019年9月29日对养殖场进行了复查,未发现死猪和猪粪随意堆放问题。

9X210000201811230012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南杂木工业园区企业对外宣称关闭,实际仍在生产。 抚顺市为留住企业、保住税收,目前在想方设法调整水源保护区边界。举报人质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调整的合理性。新宾县举报情况不属实。2018年11月24日,新宾县南杂木镇政府、新宾县环保局、新宾县工信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南杂木大伙房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中有74家工业企业,依据《辽宁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辽宁省政府《推进辽宁省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已经分别于2018年9月25日和10月31日关闭。74家企业都已经由新宾县供电公司实施断电,并在断电位置粘贴了县政府封条,现场核实没有封条损坏的痕迹。经走访部分群众都表示已经停产1个月了,没有生产。
开展大伙房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范围调整工作,是依据2018年3月生态环境部新修订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2018)进行的合理、科学的调整;是由权威机构依据科学方法并收集大量相关资料编制方案,经过专家反复论证、评审而进行的科学调整。目的是严守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红线,做到划得实、守得住;推进大伙房饮用水源保护区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大伙房饮用水源水质。2019年10月8日,省政府批复了关于调整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抚顺部分)区划调整方案,南杂木工业园区已经调整为准保护区。
不属实


10X210000201811250053大四平棚改一期、二期附近有天赐钙业和张连石石场违法扩建,环保手续不全,无环保设备,生产产生灰尘和酸味气体,污染大气环境;举报人听说西河掌还要建一个黏土矿,担心造成环境污染,要求有关部门禁止批建。新宾县2018年11月26日,新宾县大四平镇政府、新宾县环保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
1、现场检查发现,辽宁天赐钙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石灰石料场没有封闭,扬尘较重,未发现其他气味。新宾县环保局曾于2017年6月针对该企业新建的4座氧化钙窑没有通过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违法问题进行了查处。新宾县环保局于2018年10月12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擅自违法生产。针对该违法行为,新宾县环保局立即进行查处,要求企业通过环保验收后才可以恢复生产,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2、天时石灰石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天赐钙业道南,采石场项目建于2009年,环保手续齐全。并按要求配备了除尘雾炮机、道路洒水车,对破碎机进行封闭。该公司新建了年产10万吨高品质氧化钙(石灰)及6万吨二氧化碳回收室式竖窑项目,项目于2018年2月通过环评批复,刚刚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调试设备。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扬尘及异味。
3、举报中提及的西河掌黏土矿为抚顺优耐特钙业有限公司,公司的氧化钙项目于2009年通过抚顺市环保局批复,还没有建成。项目需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配套建设环保治理设施,建成后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才能正式投入生产,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基本
属实
2019年9月29日,县生态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大四平镇政府、县供电分公司联合执法,对张连石石灰厂实施了断电。对天赐钙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60万元。天赐钙业从2019年起开始环保整治工作,安装了4套除尘脱硫设施、对成品库房和输送带进行了封闭、清理了原来厂区内的废料堆场、矿石和原料煤堆场实施了三面封闭,2019年12月19日,市生态局组织召开了项目环保验收评审会议,原则通过了环保验收。

11X210000201811260079大四平棚改一期和二期小区附近天赐钙业和张连石石场违法扩建,环保手续不全,环保设施不运行,空气中充满灰尘和酸臭味,严重污染空气。新宾县举报情况基本属实。该案件与22批X210000201811250053案件相同,为重复件。2018年11月26日,新宾县大四平镇政府、新宾县环保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
1、现场检查发现,辽宁天赐钙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石灰石料场没有封闭,扬尘较重,未发现其他气味。新宾县环保局曾于2017年6月针对该企业新建的4座氧化钙窑没有通过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违法问题进行了查处。新宾县环保局于2018年10月12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擅自违法生产。针对该违法行为,新宾县环保局立即进行查处,要求企业通过环保验收后才可以恢复生产,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2、天时石灰石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天赐钙业道南,采石场项目建于2009年,环保手续齐全。并按要求配备了除尘雾炮机、道路洒水车,对破碎机进行封闭。该公司新建了年产10万吨高品质氧化钙(石灰)及6万吨二氧化碳回收室式竖窑项目,项目于2018年2月通过环评批复,刚刚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调试设备。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扬尘及异味。

基本
属实
2019年9月29日,县生态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大四平镇政府、县供电分公司联合执法,对张连石石灰厂实施了断电。对天赐钙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60万元。天赐钙业从2019年起开始环保整治工作,安装了4套除尘脱硫设施、对成品库房和输送带进行了封闭、清理了原来厂区内的废料堆场、矿石和原料煤堆场实施了三面封闭,2019年12月19日,市生态局组织召开了项目环保验收评审会议,原则通过了环保验收。

12X210000201811270022一是新宾县南杂木镇榔头沟四组河背沟内的油炸杆厂生产时排放烟尘,异味严重扰民,乱堆垃圾污染环境。二是该村附近铁粉选厂、油炸杆厂、麒麟山庄破坏林地,生产噪声、有害气体影响周围居民。三是南杂木镇政府张某某伙同村民朱某某,强占、破坏林地、土地。新宾县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2018年11月29日,接到信访投诉后,南杂木镇政府、新宾县环保局、林业局、国土局立即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抚顺鼎旭防腐杆有限公司因燃煤锅炉烟尘污染,2018年9月份按照县环保局要求将燃煤锅炉改造成了醇基燃料锅炉,锅炉烟尘污染得到解决;成品防腐杆露天堆放,散发防腐油气味;未发现乱堆垃圾问题。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经新宾县林业局调查,河背沟内际达矿业在2007年就已经停止生产,现设备等已经完全拆除,其尾矿库2014年经新宾县林业局通过闭坑矿山生态治理工程恢复植被。2002年际达矿业建设铁矿选厂毁坏商品林21.45亩,2007年后一直处于废弃状态,2014年经新宾县林业局通过闭坑矿山生态治理工程恢复植被。
2013年抚顺鼎旭防腐杆有限公司在厂房扩建和平整土地存放木材时,私自占用商品林林地6.165亩,刘乐旭的行为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07年朱景秋在建设麒麟山庄时未经林业部门批准,私自占用林地0.18亩,朱景秋的行为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2007年朱景秋在建设麒麟山庄时未经林业部门批准,私自占用林地0.18亩,朱景秋的行为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009年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占用耕地6892平方米,滩涂5260平方米的行为,属于违法占地行为。
其占用林地、土地的事实已查清,但无合伙人,经调查南杂木镇政府,没有叫张某某的人与朱景秋合伙强占、破坏林地、土地。
部分
属实

第一个问题:新宾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对成品防腐杆进行覆盖,明年5月15日前完成成品封闭库房建设。12月3日,成品防腐杆已经完成覆盖。
第二个问题:新宾满族自治县林业局已于鼎旭防腐杆刘乐旭占用林地案,2018年11月29日立为行政案件,责令2019年5月31日前恢复植被,并处以罚款41100元;麒麟山庄朱景秋占用林地案,新宾满族自治县林业局已于2018年11月29日立为行政案件,责令2019年5月31日前恢复植被,并处罚款1250元。
第三个问题:朱景秋占用土地案件,新宾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4月17日立案,经查耕地面积超过十亩涉嫌犯罪,新宾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6月28日将此案移送至新宾县公安局。新宾县公安局当日立案。


13X210000201811280107南杂木镇东街兴利小区(原军械所)环境脏、乱、差污水横流,扬尘漫天。新宾县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1月29日,接到信访投诉后,南杂木镇政府立即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该小区死角地带存在一些生活垃圾及尘土,有风时形成扬尘,无污水横流现象,镇内所有生活污水都已并入污水管网。基本
属实
南杂木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小区进行全面清理,12月1日已经完成清理。今后南杂木镇城管所将负责对小区内垃圾尘土及时清理,避免扬尘现象。

14X210000201811280148抚顺南杂木五一化工厂,环保手续不齐全,长期无组织排放废气,偷排污水。新宾县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2月1日,接到信访投诉后,新宾县环保局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抚顺隆烨化工南杂木有限公司配套建设有1座日处理能力100吨/日的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每天产生的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消防、厂内绿化等,不外排,没有设置排污口。公司建设有2台15吨(1备1用)燃煤锅炉,2018年按照县环保局要求,这2台锅炉应该实施提标改造。该公司在8月份完成了其中1台15吨锅炉的提标改造,将多管除尘器改造成了布袋除尘器,经第三方监测机构测试,污染物达标排放。因为另外1台锅炉距离炸药生产车间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够,安监局要求将此台锅炉拆除。12月1日现场检查时此台锅炉的烟囱、风机和电机已经拆除。检查中发现公司煤场覆盖不完全,有无组织扬尘排放。基本
属实
新宾县环保局于2018年12月1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企业在2019年建设了封闭煤库,2台15吨锅炉建设了脱硫除尘设备,新建了污水处理站并在2019年5月末完成固定封闭煤库建设。


15X210000201811290096红庙子乡老戏㘯村李某义开办养猪场,污染环境。新宾县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2月1日,新宾县红庙子乡政府、新宾县环保局、动监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红庙子乡老戏场村李某义养猪场为李成义养猪场,有2栋猪舍,共85平方米。属于养殖户,现存栏30多头猪。建设在居民区中,污水粪便进入自家园地。


基本
属实
依据《新宾满族自治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新宾县环保局于12月3日向该养猪户下达了《责令限期关闭通知书》,要求在2019年3月末前将养猪场关闭。

16X210000201811300044大四平镇三道沟4个大型黏土矿井修路钻井,毁坏山林。新宾县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2月1日,接到信访投诉后,新宾县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经查,辽宁德金矿业有限公司以开采黏土矿石为目的,在大四平镇马架子村三道沟、南屯等林地内勘探钻井、修建井口、道路非法占用林地6.17亩。其中商品林地5.9456亩、公益林0.225亩。滥伐林木28株,合蓄积3.7875立方米。基本
属实
新宾县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对辽宁德金矿业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一是责令辽宁德金矿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日停止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二是责令辽宁德金矿业有限公司在2019年5月1日前,恢复被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林地原状;三是对辽宁德金矿业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123462元;四是对辽宁德金矿业有限公司滥伐林木违法行为罚款6725元。

17D210000201812020006苇子峪镇小那吽三组的2000多亩林地以及近600亩农田于2006年被张*秋占用,其中有的林地和农田是未与村民签承包合同的,属于强占、超占,并毁林,破坏生态。新宾县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2月1日,接到信访投诉后,新宾县林业局和国土局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经查,2017年10月26日群众向新宾县国土局举报反映沃谷铜锌矿违法占地,经县国土及调查后于2018年1月30日、2月5日分别将沃谷铜锌矿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线索移交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初查后,于2018年3月12日受理为刑事案件,并于当日提请新宾满族自治县林业局技术鉴定委员会对占用林地地类、面积、位置、破坏程度进行鉴定。2018年6月12日,该鉴定委员会出具鉴定结论:沃谷铜锌矿未经审核占用商品林56.23亩。但未对具体位置、破坏程度和毁林情况详细说明。经调查取证,证实沃谷铜锌矿于2005年至今,因生产需要占用以上林地。基本
属实
法人代表张俊秋涉嫌犯罪,森林公安局于2018年12月5日对其进行传唤,尚未到案,拟于进一步调查后,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新宾县国土资源局将企业非法占用耕地18.672亩违法行为已于2018年10月25日移送至新宾县公安局,公安局于2018年10月26日受理此案,2018年11月1日立为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

18D210000201812020008上夹河镇钢厂街锅炉房距居民区近,烟囱排出的粉尘大,燃煤露天堆放,扬尘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新宾县2018年12月4日,新宾县上夹河镇政府、新宾县环保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上夹河镇集中供热锅炉房为利达供暖有限公司,附近有3户居民,锅炉配套建设有陶瓷多管和湿式脱硫除尘器,2018年12月4日经新宾县监测站测试烟尘达标排放。除尘产生的粉煤灰和燃煤露天堆放,造成扬尘污染。基本
属实
案件已办结。新宾县环保局12月5日向利达供暖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覆盖煤堆和灰堆,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封闭煤库和灰库建设。
2019年上夹河政府对锅炉除尘设施进行了改造,经监测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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