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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 新宾检察院助力追回执行款
来源:新宾融媒浏览:1613次'时间:2024年11月1日
“没有你们帮忙,我这钱就拿不到了!”近日,张先生专程到新宾满族自治县检察院感谢检察官为其追回执行款。 张某受雇于新宾满族自治县飞某木材加工厂,工作期间不幸受伤。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其应获赔偿17万余元,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张某获得的赔偿只有1万元。他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妻子身体不好,收入微薄,还有孩子正在上学。由于查找不到飞某木材加工厂的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张某一家也陷入了困境。 今年5月,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社区宣传调研时,张某说出了自己的难处,并向检察机关求助。民事检察部门受理了张某的申请,同时积极为张某申请司法救助。通过调阅审判和执行卷宗,细致审查,检察官发现飞某木材加工厂是个体工商户,其业主姜某福应当但未被列为被执行人,存在执行过程中尚未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的情况。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了检察建议,与执行部门沟通协调,协助收集了有价值的财产及债权线索。执行部门组织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核查,对飞某木材加工厂业主姜某福采取执行措施,确保张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目前,张某的案件已重新启动执行程序,姜某福按月支付执行款,张某已收到第一笔执行款2000余元。与此同时,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将张某列为司法救助对象,为其提供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