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新)市监药罚字〔2023〕5号 | 未从具有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案 |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民康药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422MA0XUM2T0J | 张玉国 | 自2020年2月22日至2022年6月17日期间,未从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立普妥”,全部销售,货值金额为4085.00元。 | 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二)、(四)项、第十四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085.00元;2、罚款20000.00元。 | 主动履行,已于2023年12月15日履行完毕。 |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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