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专业
1
新 卫 医 罚
[2022]001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伊人美容工作室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1. 罚没款人民币53000元
2. 没收非法医疗美容相关物品(新卫医证保【2022】001号)
2022.6.27
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卫生
2
新卫医罚【2022】002号
新宾荣泰康养
医院
健康体检活动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或者备案范围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50元
2022.6.24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