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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抚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出炉 保持平稳增长
来源:抚顺新闻网浏览:29028次'时间:2020年3月13日
去年我市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3月11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抚顺调查队获悉,去年我市全面落实各项富民惠民政策措施,促进全市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平稳增长,民生事业取得进步。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581元,同比增长6.5%,增速与全省(6.5%)持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96元,同比增长9.4%,增速比全省(9.9%)低0.5个百分点。

近五年我市城乡收入差距显著缩小

  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位居全省第8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位居全省第10位。与全省各市横向比较来看,我市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省人均可支配收入39777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5196元,比鞍山和本溪分别低3175元和549元,增长速度位居全省第9位,比去年同期下滑3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低于全省人均可支配收入16108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512元,比鞍山和本溪分别低2163元和1374元,增长速度居第12位,比去年同期下滑2位。

  从近五年纵向比较来看,2015-2018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始终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19年有所回落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2015-2018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始终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且始终呈下滑趋势,2019年首次改变五年来增速连续减缓的态势,呈现较强的增收后劲。从近五年趋势看,2015-2018年抚顺市城乡收入比始终在2.27到2.28之间徘徊,2019年首次下降到2.22,城乡收入差距显著缩小。

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经营净收入有所下降

  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747元,同比增长7.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1.3%,是城镇居民增收的第一动力。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373元,同比下降1.4%,是五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9.8%。导致经营性收入下降的主要因素一个是传统行业受网络购物冲击较为严重,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络购物而非在抚顺本地购物。另一个是我市购买力外流,部分高消费人群选择去沈阳、大连等地进行消费。

  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450元,同比增长2.3%。居民家庭获得利息、红利、出租房屋等财产性收入规模小、占比低、增长慢,是制约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一块短板。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2011元,同比增长7.7%。

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强劲 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

  去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939元,同比增长10.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4.5%。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得益于政府加大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力度,完善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等因素。去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6853元,同比增长9.6%。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增长较快的主要推动因素有去年粮食价格和猪肉价格较高推动第一产业经营收入增加和2018年受气象灾害和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当年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仅增长4.5%,2019年存在补偿性增长因素。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占比较少,分别为0.8%和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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