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美丽的新宾欢迎您!
网站首页
民生热点
网上购物遇陷阱 别忘了取证维权
作者:杨奎利来源:抚顺新闻网浏览:11453次'时间:2019年11月14日

     (记者 翁毓婉)日前,市法院公布一起网络消费维权案例,提示广大消费者擦亮双眼,做到一旦遭遇消费陷阱,别忘了取证维权。

  鲍某在某购物网站开设店铺销售服装。2018年12月12日,鲍某在其店铺开展“礼遇双十二”活动。活动显示在“双十二”当天,鲍某店铺订单支付金额最高者,送64G IPHONE XS MAX手机一部(该手机当时市场价格9599元)。获奖名单于12月30日0点公布。而张某于“双十二”当日在鲍某店铺消费10531.97元。活动结束后,鲍某公布的获奖名单并非张某,张某通过向某网客服查询发现,鲍某公布的第一名订单金额仅为200余元,经张某与鲍某协商确认,鲍某认可张某为中奖人,其对外公布名单有误。

  2019年1月23日,鲍某从某网购买美版64G IPHONE XS MAX手机一部,通过某快递由卖家邮寄给张某,张某因该手机收货时包装已经打开且无发票,当场拒收,在与鲍某协商期间,鲍某指示快递机构更改收货地址和收货人,某快递将该手机又回寄给鲍某。张某至今未收到中奖产品。

     事后,张某将鲍某和某网络有限公司诉讼至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鲍某支付张某手机价款9599元;被告某网络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该案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调解,最终张某与鲍某达成和解协议,鲍某一次性支付张某6500元现金结案。

  鲍某在其经营店铺首页以明显、醒目的方式发布有奖销售信息,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不特定要约行为,在“双十二”当日,其店铺购买货物的任何人,均与其建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同时,另建立有奖销售法律关系的从合同,鲍某应依据其制定的合同条款履行义务。

  本案中的张某,是一名法律意识较强的消费者,案发后及时与某网官方客服沟通,拆穿鲍某的虚假中奖名单是其维权的第一步,在鲍某提供奖品后,在中立的第三方某快递见证下当场验收奖品是其能够成功维权的第二步。因张某当场验货并拒收奖品,本案中应由被告证明其提供奖品符合约定,否则根据法律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将由张某证明被告奖品不符合约定,诉讼期间张某即使提供被告邮寄的电话,也可能遭到被告否认,造成本案中被告邮寄的到底是一部什么样的电话都无法查清的困难,进而张某有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张某缜密的心思和行为,懂得通过中立的第三方某网和某快递取证、保存证据是赢得本案的关键。




Copyright © 2014 XinBi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抚顺市新宾县政府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建议分辨率:1440*960以上 最佳分辨率为:1920*1080 推荐浏览器:IE浏览器
主办单位:新宾县政务公开办 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兴京街28号 电话:55080000 邮箱:xbzwgk@163.com 网站标识码:2104220005
ICP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