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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退休人员养老金又涨啦!平均增幅为5.5%
来源:抚顺新闻网浏览:20329次'时间:2020年7月29日
我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又涨啦!
企业退休(职)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38.52元,平均增幅5.5%


  7月24日,记者从市社保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今年调整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养老金,平均增幅为5.5%。本次养老金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1-6月份增加的养老金,在发放7月份养老金同时,一次性予以补发。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于2020年7月按辽人社[2020]14号文件对全市442936名企业退休(职)人员、16392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的基本养老金进行了调整,这是我市连续十五年第十六次调整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五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职)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38.52元,平均增幅5.5%,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2656.29元,全市月企业养老保险增加养老金支出6171万元。

  此次调整,按照国家确定的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继续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办法和标准具体为:定额调整,仍按照退休时间先后划分为5档。挂钩调整,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再按照本人2019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8%增加基本养老金。

  与往年不同的是,对养老金低的退休(职)人员给与了政策倾斜,按规定条件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500元的退休(职)人员,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2500元。

  确保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市社保中心保障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工作,市社保中心精心准备部署,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及补发工作目前已全部就绪,将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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