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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
对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 第93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918次'时间:2023年2月21日

英才代表

现对您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种植合作社发展水平的建议》提案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做了大量调查研究,所提问题切合实际,所提意见对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迅速,但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运作不规范,服务意识薄弱,对成员不能提供系列化服务。缺乏致富手段,无主打产品和品牌,合作社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凡此种种已引起重视并在改进。

1、关于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截至2019年,我县获得中央、省、市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83家,其中中央扶持8家、省级扶持75家、市级3家,扶持资金总额达744万元。

2、关于如何发展规模经营,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我县在提升农村种植合作社发展水平上,涌现从很多好的典型与经验:

榆树乡振平香菇种植专业合作社现有成员144人,出资总额437万元。其业务范围为组织供应成员种植香菇所需的生产资料,销售成员生产的产品,为成员提供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合作社资产总额7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20万元。现有两个生产示范基地,共300余亩。2015年以来合作社开展“五统一”服务活动覆盖90%以上的合作社成员,统一采购生产资料,制作了香菇生产技术手册发放给成员,举办培训班5次,统一销售香菇产品年销售额达到800万元以上。2019年经营收入达到630.5万元,实现盈余120.3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18.53万元,返还给成员102万元。2018年经营收入达到650万元,实现盈余111万元。2019年实现经营收入680万元,可实现盈余131万元。

振平香菇种植专业合作社在香菇产业生产中,带动本村及周边260户农民发展香菇生产,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181人在香菇基地务工,安排贫困户20人,残疾人14人在基地务工,增加收入12万余元。2017年有2户贫困户承包了香菇大棚,2018年有4户贫困户承包香菇大棚,每户纯收入2万元以上,贫困户残疾人赵莱红,全家2口人,承包合作社香菇冷棚3棚,2018年纯收入3万元左右,仅香菇种植一项,人均收入1万元。贫困户于淑贤全家2口人,承包香菇冷棚2棚,年纯收入18000左右,人均收入9000元。同时采取扶贫资金80万元,带动4个村92户贫困户收益性分红5.6万元,增加收入。

永陵镇头道堡村绿地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资产总额2,20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4.3万元,固定资产254.3万元。历年提取盈余公积135.3万元。本社成员118人,全部以种植人参、细辛等中药材为主,2019年种植面积达到2000余亩,带动周边120户发展中药材生产。合作社中药材生产基地每年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200余人,增加农民收入500余万元,其中安排本村贫困户15人,增加贫困户收入37.5万元。

年合作社年起挖人参中药材600亩,亩产量1650斤,亩产值57750元,亩利润15000元。合作社年起挖600亩,产量990000斤(鲜品),可实现产值3465万元,可获利润900万元。与种粮收益比,中药材收入可观。

苇子峪菇满香香菇种植专业合作社现有成员115户,固定资产达1200余万元。合作社香菇种植基地始建于2016年,先后投资1200多万元建立2个香菇种植基地600多亩,全部为高标准香菇大棚。合作社在香菇种植生产中,推进创新香菇新品种,积极与国家产业一体化项目进行试验、示范新品种F1、F2、215等,在基地培育示范和推广,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2019年合作社实现经营收入1100多万元,2019年实现经营收入1500多万元,其中出口创汇700多万元。合作社成员115户其中有65户种植香菇,平均每户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合作社在香菇种植产业发展中,始终把贫困户脱贫放在产业发展的首位,安排贫困户在香菇基地务工。从2016年以来,累计带动贫困户126户,村内贫困户实现全部脱贫摘帽脱贫。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基地就业800多人,增加收入280多万元。

几年来,合作社理事长王明芳的带领下,通过土地流转、建设专业种植小区、筹措资金、提高技术支持等方式吸引农户参与到香菇适度规模种植中,带领当地农户走合作经营、抱团取暖,实现了共同富裕。

3、关于清理“空壳”合作社。截至目前,全县在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191个,共创建示范社88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个,省级示范社62个,市级示范社3个,县级示范社21个。合作社经营范围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农机、农资、运销、加工、农技服务等各领域,在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生产、衔接产销、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合作社数量不实、质量不高的问题,有不少合作社有其名无其实,沦为“空壳社”,给合作社整体社会形象造成不利影响。

为加强合作社规范管理,提升整体素质,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新宾满族自治县开展农民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已由县农业农村局下发到各乡镇,组织15个乡镇全面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情况摸排工作。经排查清理,至目前为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县供销合作社联社和税务部门共清理出不规范运营的合作社175家。针对合作社排查整顿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组织成员单位多次召开联席推进会议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思路和方法。

今后,我们将参照您的建议,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及规范运作方面做过细的工作,在适当时机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指导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建设,使其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负责人:邹成军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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