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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对县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1219次'时间:2021年12月26日

桂春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班主任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班主任工作是学校工作中的重要的一部分,对学校管理起到重要作用。教师工资中有一项是班主任费,现在班主任费的标准以班级学生为标准,40人以上每月12元,20-39人每月10元,19人以下每月8元,这个标准已执行了多年。为了更好调动班主任积极性,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建议提高班主任费标准。”的建议提的很好,县政府和教育局都非常重视。

根据的建议,我局请示县政府,根据二0二0年十一月二十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第八期)精神,从2020年12月起,将全县各学校班主任津贴纳入县财政公共支出预算,每人每月300.00元。

您建议的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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