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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对县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1363次'时间:2021年12月20日

吴秀娥代表

您提出关于木奇镇穆家村安装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穆家村一直是我县实施一事一议工程的项目村,本着村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筹补结合的原则,我县不断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其村屯建设。2011 年实施了饮水工程2012 年村内道路建设8.3公里,2019-2020年村内道路建设3.1公里,村内道路投入财政奖补资金370多万元2014年开始县财政又落实了以村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设施、场所和项目的运行维护经费,使建设成果得以保证关于安装路灯的建议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县财政局与木奇镇政府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积极向上级申报,以解决路灯需求问题。

2021年,经与木奇镇政府研究决定,从木奇镇美丽乡村结余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穆家村的亮化工程。

穆家村路灯安装明细∶一组14盏、二组9盏、三组6盏、五组7盏、六组15盏、七组7盏、八组9盏、九组7盏、十组14盏、十一组6盏、十二组6盏。共计100盏

以上为对关于木奇值穆家村安装路灯的建议问题的答复,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您能继续为我们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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