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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新宾县动监局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工作
浏览:2590次'时间:2016年10月12日
    为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工作,切实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我县动监所按照文件精神做了以下工作:
    一、严格依法开展畜禽屠宰检疫工作
    加强宰前检疫监管,按照法定的检疫范围、检疫程序和判定标准,实施严格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加盖检疫印章,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经检疫不合格的,要监督屠宰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经检疫的畜禽及其产品要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严禁以补检代替行政处罚,甚至违法为未经检疫的猪牛羊鸡产品加盖检疫印章,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二、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对屠宰企业动物防疫条件及动物防疫活动进行监管。发现屠宰、加工病死动物或注水注胶等行为要及时查处,严禁不管不问,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培训,规范动物检疫行为,全面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三、开展屠宰检疫情况集中督查
参照《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农医发〔2016〕14 号),日前开展了一次屠宰检疫情况集中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做了整改,并结合炭疽病防控工作开展了屠宰检疫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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