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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2023年度新宾满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浏览:5425次'时间:2025年2月24日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1.总体情况。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0.54亿元,负债总额8.32亿元,净资产22.22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额25.02亿元,占81.9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5.52亿元,占18.08%;

2.按资产类型划分。公共基础设施资产16.86亿元,占55.21%;流动资产8.90亿元,占29.14%;固定资产4.03亿元,占13.20%;在建工程6263.03万元,占2.05%;无形资产876.94万元,占0.29%;待处理财产损益355万元,其他资产16.25万元,合计占资产总额0.11%

(二)全县地方企业国有资产基本

1.企业运行情况。据统计全县地方国有企业96。其中,有经营活动的企业24停产企业5,破产企业67户

2.企业职工情况。全县地方国有企业职工总人数4942。其中,在职职工1400人(在岗职工700、退休3542人。

3.企业国有资产总量。2023年全县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2.67亿负债总额-13.17亿元,净资产总额49.5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1%。

4.企业经营情况。2023年全县地方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2.48亿元,成本费用总额2.71亿元,净利润-0.23亿元,上缴税费456.56万元。

5.2023年国有资产处置累计28.21万元。

(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全县土地总面积42.85万公顷,根据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数据,其中农用地40.74公顷,建设用地1.18万公顷、未利用地0.93万公顷。

2.矿产资源情况。我县矿产资源丰富且分布集中、储量大、品位高。截至2023年末,已发现各类矿产品26。其中煤炭保有资源储量1989万吨;铁保有资源储量11200万吨;钽储量居全市之首,氧化钽保有资源储量31吨(金属量);泥炭保有资源储量114.85万吨;水泥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16800万溶剂用石灰岩矿保有资源储量41900万,探明储量增长35600万吨。

3.森林资源情况。依据《2020年度新宾满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全县林业用地面积35.26万公顷,活立木蓄积3389.30万立方森林覆盖率75.90%。全县地权为国有林地面积6.84万公顷其中林地面积6.46万公顷未成林地面积0.12万公顷无立木林地面积0.08万公顷辅助生产林地面积0.12万公顷其他林地0.06万公顷

4.水资源情况。县水资源总量13.40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量13.3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2.87亿立方米,重复利用量0.06亿立方米地下水计算面积为4287.90平方公里多年平均降水量为785.70毫米,折降水量为33.69亿立方米地表水可利用量为5.34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为0.71亿立方米区域内共有27座水库,总库容为0.71亿立方米,兴利库容为0.55亿立方米,调洪库容为0.31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资产—预算管理一体化进程,组织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清查资产,做好资产处置工作,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顺利融合打好基础。依托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动态管理。

2.严把资产入口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结合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相结合,增量审核与存量管理挂钩,从严控制新增资产。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共完成政府采购 77 宗,预算采购金额 1.10亿元,实际采购金额 0.99亿元,节约率 11.85%。

3.规范资产处置流程。认真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处置行为,开展处置资产评估,并通过公开拍卖方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自查,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对已经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2023年全县共处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990.66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其中,转让资产99.32万元,占全部处置额的10.03%无偿调拨(划转)资产276.47万元,占全部处置额的27.91%报废报损资产614.87万元,占全部处置额的62.06%。

4.认真做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编制工作。2024年2月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线上培训市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暨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培训会认真审核汇总各乡镇和行政事业单位行政资金数据,确保资产报表能够准确全面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提升资产基础数据质量。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

1.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严格管理企业负责人,积极推行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建立市场化薪酬分配和用工市场化机制。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推进企业党建和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更加紧密。

2.优化国资监管机制。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同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强化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管理,充分发挥董事会和股东代表作用,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合理设置了监管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加强和改进监事会监督,建立健全问题核查、线索移交和整改落实机制,对企业重大事项、重大风险和违法违纪行为实行“一事一报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重大风险事件发生。全县11家国有企业录入省纪委主导的阳光国企平台,把清廉国企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督查的重要内容,不断将清廉建设引向深入。

3.开展假央企国企整治行动。全面清理、严厉打击假国企乱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市场局、国资局对具有国企投资关系的企业深入排查,逐一核实、精准界定。同时,严把登记注册“入口关”,严格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对冠以“中国”“中华”“中央”等字样且使公众误认为与国企央企出资有关联关系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不予登记。期间,共排查企业24家,县财政局、国资局所出资企业在经营中不存在股权代持、虚假合资、违规授权使用资质号等违规开展挂靠经营的问题。

4.扎实做好冬季供暖保障工作。督促指导国有企业按照统一部署,优先保障民生供给。供暖期前,历时6个月完成供暖运转设备检修和各设备备品购入、储煤和试水运行,有效提高县城供热保障能力,践行国企担当。嘉禾园区发展有限公司采用燃煤包烧模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企业,进一步压减供暖成本。同时,县政府投入资金900余万元,完成供热管网更新,并延长供暖期20天。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坚持规划先行,做好要素保障。一是国土空间持续优化。“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获自然资源部批准并正式启用,共划定耕地保护任务面积54826.67公顷、基本农田面积49713.33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2240公顷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80446.67公顷二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积极处置闲置土地,促进土地节约利用。供应国有建设用地9宗面积21.76公顷,土地收益1037万元;通过挂牌、划拨方式处置了批而未供的土地2宗,总面积205.77公顷;收回闲置土地6宗,总面积18.77公顷。征收地块7个,总面积11.18公顷。三是全力做好要素保障。2023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审批并下发7个用地批复,征收总面积11.18公顷,其中农用地11.06公顷、建设用地0.07公顷、未利用地0.05公顷。截至2023年底,已储备土地27宗,面积74.28公顷。四是深入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继续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修复水源涵养区53.87公顷破损山体0.72公顷治理水土流失7.12公顷恢复红升水库入库河口湿地45.83公顷。加强地质灾害排查整治,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20余次全年地质灾害点未发生险情

2.强化用途管制,保护耕地资源。一是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以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为抓手,严格管控耕地流出。进一步加大对乡镇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问责和追究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完成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工作、制作2021年及2022年耕地进出平衡方案、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排查。二是不断夯实农业基础。投资5400余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2800公顷,完成黑土地保护性耕作2733.33公顷。全面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完成采样点1284个。

3.持续优化服务,提升营商环境。强化不动产登记工作。将原本4个工作日出证的各项业务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注销等业务实现即来即办。依法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累计发放农村宅基地不动产证26190本。持续推进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工作,外业核查举证图斑8950个为新宾镇红砖厂、旺清门金星组、永陵镇夏园村等6宗地进行确权登记。

4.规范矿产秩序,加强矿政管理。一是推进矿山环境整治。完成“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投资1351.32万元,修复历史遗留矿山36处,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50.02公顷,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推进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辽宁润土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顺利通过绿色矿山建设省级评审验收,完成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面积8.79公顷,植树种植水曲柳苗木10万株。二是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对县域内28家煤矿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及时推进生态修复工作。严禁发生以整治修复名义开采、越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查处铁矿石私挖盗采行为1起。严防矿产品资源偷漏税行为,保证各种资源税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实现入库税款255万元。

5.坚持保育结合,保护森林资源。一是全力推进全县造林绿化工作。2023年完成植树造林476.67公顷。其中,荒山造林376.67公顷、村庄造林绿化100公顷。完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造林项目退化林修复200公顷,封山育林153.33公顷,完成国有林场珍贵树种造林69公顷。二是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完成4期森林变化图斑590个核查任务。全力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89件,打击处理189人,收缴罚没款205万元。强化森林病虫害疫情专项监测,实现春季常态化普查和秋季专项普查。实施松材线虫病及有害生物防治31800公顷次,除治疫木5.10万株,成功拔除红升乡疫点,实现南杂木镇疫点无疫情。开展落叶松经营利用试点,开具林木采伐许可证18.71万立方米,面积6373.33公顷。三是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各乡镇和林场制定了本区域的林长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林长制工作制度保障体系,夯实全县林长制组织基础,全面落实林长制属地责任。

6.依法管水治水,提升治理效能。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对全县生产建设项目的生产运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动态监测机制。检查建设项目23个,下达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通知书5份。采集水土流失监测数据12次,开展土壤含水率试验、植物覆盖度郁闭度试验、径流试验等48次。2022年新宾县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完成2023年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选址、现场踏勘、方案编制等工作,预计投资1590万元,覆盖4个乡镇、9个村屯,治理水土流失30平方公里。域内国考、省考8个断面平均水质稳定达标。二是高效落实河长制。各级河长累计巡河6734次,清理河道垃圾1.10万立方米。投资9220.30万元,治理河道34公里,控制水土流失面积53平方公里,河道退耕封育127公顷。所有历史遗留“四乱”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完成104条河流的划界成果修改复核。完成7条河流的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管理基础仍较为薄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资产底数不清,部分单位资产报告仍存在实物和账、表、卡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不一致的情况。

2.制度执行力仍需加强。个别单位办公楼、公共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已投入使用多年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不能转成固定资产增大了资产流失风险。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

1.国资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从我县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存在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的情况,在监管方式上,仍习惯于行政化管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较少;同时,在监管职能转变、分类授权放权、国资监督体系建设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推进和完善。

2.国资国企管理水平程度不高部分国有企业管理者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工作思路较为固化,缺乏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思路。

3.大部分僵尸企业市场出清举步维艰我县国有企业大多建于六七十年代,由于设备老化陈旧,产品已被市场淘汰,企业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恢复生产无望。企业资产主要以土地和房产为主,且大部分土地为政府划拨,房产年久失修、无法再利用,企业资产无法变现。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资不抵债,在册职工人数较多,处置企业债务、安置企业职工、解决企业部分养老金及滞纳金等历史遗留问题任务艰巨、改制成本高。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生态文明思想认识还需深化。县域产业布局、资源开发利用没有完全与生态保护工作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体推进,落实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比较薄弱。对于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化计量核算尚未有明确定义,没有合理的量化标准,价值总量难以体现,很难有效评估自然资源资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

1.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售、出租、报废、划转、捐赠等审批流程,明确单位申报、业务受理、审批审核、资产系统同步更新的闭环管理要求,促进资产处置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制定国有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管理规范、责任可查,防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风险。

2.统筹盘活处置闲置房产。进行实地查看,将清查出的闲置房产形成待盘活房产清单,同时根据房产现状逐一提出盘活建议,指导单位有序开展资产盘活工作。

3.加强资产调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优先在本单位、本部门内部调剂利用。对使用价值大、利用范围广的闲置资产,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资产调剂。对因技术原因需要更新但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通过转变用途,调剂到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单位、部门,最大程度激发资产效能。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提升。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要务。在充分调研各有关企业现状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实行企业党组织议事前置制度。坚持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积极推动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重大决策程序,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治理有机统一,不断提高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的财经法纪意识。加强对领导人员与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升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制定和落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承包业务和财务的监管,切实规范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活动。

3.吃透用活国企改革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抢抓国企改革机遇期,加强与省市业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吃透用活各项国企改革政策,优化僵尸企业出清环境,为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政策支持。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加快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建立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管理制度,明确产权主体,推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

2.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提升部门间数据共享水平,实现自然资源管理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为有效掌握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真实动态提供科学依据。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开,让国有资产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监督。

3.严格监管,规范执法。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健全工作衔接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合力,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犯罪行为,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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