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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新宾满族自治县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浏览:1907次'时间:2024年8月26日
新税通〔2024〕90001号
耿筱苓等41950人(详见附件):(纳税人识别号:110101195608240046等)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七十三条 通知内容:你(单位)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缴纳税费款合计(大写)壹仟叁佰叁拾壹万壹仟柒佰贰拾壹元伍角叁分(¥:13311721.53)元,限2024年9月6日前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具体欠税(费)情况详见附件。 是否正常申报逾期未缴纳:否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通知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税务机关(章)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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