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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观音阁水库和大伙房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浏览:9116次'时间:2024年7月31日
为加强东水济辽工程保护和供用水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供水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辽宁省东水济辽工程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21〕16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省水资源管理集团组织完成了所属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相关工作。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配合开展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公告的函》(辽水建管函〔2024〕83号)要求,现将观音阁水库和大伙房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向社会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库管理机构应按照《辽宁省东水济辽工程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法加强对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观音阁水库联系人:杨子江,电话:024-46836966 大伙房水库联系人:陈禹衡,电话:024-58312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