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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新宾满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 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及河长制 办公室主任的通知
浏览:11253次'时间:2024年4月30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 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及河长制 办公室主任的通知
新河办〔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长制各成员单位: 按照《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要求和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和相关部门领导变动情况,结合我县河长制工作实际,经商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对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主任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总河长、副总河长 县总河长由县委书记王景涛和县长李富光担任;副总河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吉国,副县长李有功、车少辉担任。 二、 县级河长 县级河长设置如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吉国兼任苏子河水系流域河长及浑河南杂木城镇段河长。 副县长李有功兼任富尔江水系流域河长。 副县长车少辉兼任太子河流域河长。 三、 水库、水电站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吉国担任大伙房水库、红升水库、大块地水库、砬咀水库、李家水库、莫家沟水库、林子头水库、白家水库、头道砬子水库、龙头水库、皇寺水库、红石水库、得胜水库、刘家水库、尹家水库、红旗沟水库、瓦子沟水库、姚家山电站、穆家电站、红升电站、旧门电站库长。 副县长车少辉担任关门砬子水库、徐大沟水库、弘官电站、格泰电站库长。 副县长李有功担任夹河北水库、六道水库、火石水库、查家水库、朝阳水库、库仓沟水库、苇塘沟水库、砬子沟水库、三八水库库长。 四、 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副县长、县副总河长李有功兼任;县河长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晁先华担任;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城建局局长盖克鑫、生态环境局局长董明星、自然资源局局长王振强、农业农村局局长贺树新、水务局副局长刘宇担任。 以上领导同志职务如发生变动,其河长岗位由接替该岗位的领导担任。如县级河长空缺,由河长制办公室主任临时代替行使该空缺岗位县级河长职责。
新宾满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