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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公布我县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浏览:11720次'时间:2024年4月24日
关于公布我县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 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新发改价格〔2024〕1 号 县直有关部门,有关收费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提高政策透明度,根据《辽宁省定价目录》(辽价发〔2018〕38号)和《辽宁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版)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予以调整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清单》所列2项收费(详见附件)均为省授权县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项目。 二、《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将根据《辽宁省定价目录》和国家、省政府有关政策调整情况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本通知所附《目录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新价发〔2017〕11号)同时废止。 附件: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4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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