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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新宾满族自治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6625次'时间:2024年3月7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2023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以国家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省“两方案一举措”、市县法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为主线,以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为保障,以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固底板、强薄板、补短板,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县委在推进全县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县委书记、县长带头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并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同步制定职责清单,细化工作任务,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我县确立了2023年度新宾满族自治县党政主要负责人推动法治建设重点项目-“助企纾困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县委书记、县长亲自部署,组织法律服务团先后8次走进抚顺捷通铝线制造有限公司、辽宁华驰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东工冶金等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开展述法工作。全县69名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职责清单全面开展书面述法把述法工作纳入法治督察内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对法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自觉性。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宣传部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及普法责任制清单。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网络等法律“七进”活动,印制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宣传手册五千余份。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更好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创建文明城市,规范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我县重新修订了新宾满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二是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县政府聘请3名法律顾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积极配备专职法律顾问,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形成了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法律事务运行机制。三是坚持科学决策,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落实集体决策、依法决策、科学民主决策有关要求,坚持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的重大事项和涉法性事项必须事前进行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2023年,对县文旅局、县工信局等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41件次,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12件。

(三)以深化执法监督为手段,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开展“两交整顿”专项督查。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新法办发〔2023〕4号,成立工作专班。以专项检查为契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二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 11 个执法部门共计87本行政执法案卷,从中挑选20本案卷参加全市评查。查找并整改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严格等问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三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全县选聘7名行政执法监督员,通过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列席行政执法联席会议等形式,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卷是否规范、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按要求公示等内容进行监督,促进全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四)着力提质减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通办”组织全县涉审部门开展行政许可事项认领行政许可事项编制事项288项。全面梳理各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县共编制283本《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同步公开发布,累计为群众办理合规事项163件,容缺事项12件二是强化亲清政商关系建设开展“百名干部进百企 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走访110家企业,解决86个问题。三是推进惠企强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2023年,我县开展惠企政策培训2次,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列入一线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内容,熟练掌握具体措施和清单内容,提升服务水平。惠及企业281家,减免、退费120.5万元

(五)聚焦法治建设,坚持在公正司法中诠释担当

一是持续做实行政检察。2023年,我县办理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3件,行政执行违法监督案件14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案件3件,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在办理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案件时,以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方式,保证案件办理公开透明,通过释法说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二是发挥行政审判监督作用2023年,我县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21件,审结121件,结案率100 %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持续推进行政庭审优质化,取得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双赢”效果。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告官能见官成为常态。健全庭前联络机制,推行诉外沟通、审前和解庭中调解等工作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三是巩固提升执行成效2023年,我县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251件,执结1176件,结案率94%,实际执行到位金额达2.51亿元。通过源头化解、督促履行、强制执行等手段,最大程度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以便民利民为价值取向,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提档升级。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现县乡村三级平台全覆盖打造具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办理等基础职能,法律宣传、行政复议等指引功能的“4+X”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实现“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格局。年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解答法律咨询1375人次,提供公证咨询指引37次。二是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利用各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20余场次。开辟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实行“申请即受理”的“即办式”服务。2023年,我县共援助老年人22人、未成年10人、残疾人8人、农民工76人、妇女27人、退役军人1人。三是着力提升公证服务质效。强化“互联网+公证”服务模式,在全域覆盖“零接触”办证,当事人可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客户端线上办理公证。全年,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600件,其中,预约上门办理公证11件,零接触办理公证210件。四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县司法局联合县妇联和律师创建的“宜家调解团”成效初显,全年有效化解15起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持续开展公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公调对接调处案件112件,成功112件。深入推进“四所一庭”“庭所”联动工作机制,全年联合调处共计9次,调处成功6件。落实“派驻机制”,加强“所所联动”,在全县15个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各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通过发放生活补贴和案件补贴,确保基层人民调解员经费保障。加强命案防范治理,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年共计摸排矛盾纠纷6500余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0件,成功357件,成功率99%。五是持续加大全民普法宣传力度。2023年,我县不断加强自媒体建设,做强做优“一微一抖一头条”等新媒体普法平台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全年通过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300余条;录制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品课,举办“全民诵读民法典”抖音大赛,提升了广大群众参与普法的积极性;组织开展“百人千场法律七进等普法宣传活动,全年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受教育群众10万次。

二、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观念还不牢固。部分领导干部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没有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部分单位还存在未配备法律顾问的情况;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忽视法律的规范性与程序性规定。二是执法队伍专业能力还存在不足部分基层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偏低,执法能力有待提高,个别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对行政执法范围界定不清。三是法治建设人员配备不足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设秘书科秘书1人,兼职,力量薄弱,工作中容易出现协调不力的情况。法治队伍力量仍然不足,部分单位法治审核人员配备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重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整改,突破难点问题,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建设的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二)进一步抓好行政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机制,细化完善备案审查流程,严格备案审查时限,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推进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协调衔接。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环境污染、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杜绝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

聚焦改革创新提升审判能力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统筹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完善“四类案件”监管制度,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和责任体系,切实将制度改革转化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动力。

(五)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法律监督。加快更新司法理念,勇于探索创新,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加强审判活动和执行监督,着力监督纠正虚假诉讼。强化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有序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大法定领域办案力度,积极探索办理新领域案件。

(六)建立长效机制,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县干部教育体系,大力提高法治队伍业务素质能力。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定期组织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相关执法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优化法治队伍人员配置,解决好部分领域专门人才短缺问题,加快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发挥法治人才助力我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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