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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2022年度新宾满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浏览:8949次'时间:2024年2月22日

关于2022年度新宾满族自治县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1.资产总量情况。2022年度,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9.6亿元,负债总额9.1亿元,净资产30.5亿元,分别增长5.48%、15.15%、2.9%。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9.7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9.9亿元,分别占资产总额75.12%、24.88%,同比分别增长6.4%、2.1%。

2.资产结构情况。截至2022年末,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流动资产总额8.9亿元,占资产总额22.61%,同比增长1.51%非流动资产总额30.7亿元,占资产总额77.39%,同比增长3.3%,其中固定资产净值9.6亿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16.9亿元,在建工程0.5亿元,无形资产净值0.3亿元,其他资产3.4亿元,分别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31.4%、54.9%、1.63%、0.98%、11.1%。

3.资产处置情况。截至2022年末,全县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1205.8万元其中出售/出让/转让资产71.7万元出租出借固定资产收益38万元,占全部处置额的5.95%;无偿调拨(划转)资产600.3万元,占全部处置额的49.78%;报废报损资产533.8万元处置收益11.2万元,占全部处置额的44.27%

(二)全县地方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

1.企业基本情况。全县国有企业共计100主要分布在道路运输业、商务服务业、公共服务等行业。目前,有经营活动的企业29停产企业3,破产企业68户  

2.企业职工情况。全县国有企业职工总人数为5070。其中在职1603人(在岗834、退休3467人。全年发放职工薪酬总额3644.2万元,平均2.3万/人/年,职工薪酬总额约占成本总费用的3%。

3.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情况。全县地方企业国有资产总额70.47亿元,其中净资产51.12亿元,负债19.3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7%。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51亿元,净利润-0.19亿元。

(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根据2021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全县国土总面积428451.76公顷,其中:耕地60217.11公顷,湿地844.25公顷,种植园用地4587.97公顷,林地340253.59公顷,草地1226.33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251.89公顷,工矿用地1349.59公顷,住宅用地4839.2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14.01公顷,特殊用地95.5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657.4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238.02公顷,其他土地576.71公顷。

2.矿产资源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县已发现各类矿产26种,探明大中型及重要小型矿产地31处,且分布集中,储量大,品位高。煤、铁、钽、溶剂用石灰岩、泥炭、水泥用灰岩等为全县优势矿产。其中煤保有资源储量0.15亿吨;铁保有资源储量1.12亿吨;钽产地相对集中,储量居全市之首,氧化钽保有资源储量31吨(金属量);溶剂用石灰岩矿保有资源储量0.63亿吨;泥炭保有资源储量114.85万吨;水泥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16774.36万吨。

3.国有森林资源情况。全县林业用地面积35.26万公顷,活立木蓄积3389.3万立方米,乔木林蓄积3382.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5.9%。全县地权为国有林地面积6.84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6.46万公顷,未成林地面积0.12万公顷,无立木林地面积0.06万公顷,辅助生产林地面积0.12万公顷,其他林地0.08万公顷,分别占国有林地总面积的94.4%、1.8%、0.9%、1.8%、1.1%。(注:此数据为2019年度省林草局下发数据)

4.水资源情况。新宾县水资源总量13.40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量13.34亿立方米其中可利用量为5.3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2.87亿立方米其中可开采量为7399万m3。

5.自然保护地资源情况。新宾县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5个,其中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公园3个。按等级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地1个,省级自然保护地4个。按类型分,自然保护区2个(辽宁抚顺猴石省级自然保护区和辽宁抚顺龙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其中辽宁抚顺猴石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7769.2公顷抚顺龙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4495公顷。森林公园1个(辽宁猴石国家级森林公园)面积5675公顷。地质公园1个(辽宁抚顺兴京省级地质公园)面积2201公顷。湿地公园1个(辽宁抚顺长岭子省级湿地公园)面积47.58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严规章制度。按照省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资产三级管理制度,优化资产配置管理,完善资产处置程序,确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

2.提升能力水平。针对部分单位资产管理意识淡薄、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2022年2月组织开展线上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填报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

3.统筹盘活资产。调配全县闲置办公用房,有效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紧缺问题,促进资源整合与有效利用。积极调配办公用房、医疗物资、救护车等资产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需要。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

1.理顺职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持续推进管理体系建设,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促进企业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明晰管理权责。进一步明确县国资局和各主管局对全县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着力构建权属清晰、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管理职责实施方案》(新政发〔2022〕5号),将65家国有企业委托给各主管局管理,由主管局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监管,监督企业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从源头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细化管理制度。持续加强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积极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制定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企业国有资产、企业负责人、重大事项、资产处置的监管范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加强监管,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合理配置资产资源,切实履行维护企业国有资产安全。一是强化监督审计,为重点项目保驾护航。全程跟进投资1100万元的食品公司异地迁建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围绕项目建设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节点进行动态和持续的资产审计稽核,严格项目管理,促进建设单位规范履职,确保建设资金真实、合法和有效使用。二是合理调配资产,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能。加大闲置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闲置设备等资产调剂力度,充分挖掘资产功能潜力,切实做到物尽其用,避免形成浪费。将县殡仪馆2台7.5kw和5.5kw电机设备,分别调剂给红升水库管理所和农垦集团使用。

3.优化服务,释放企业发展活力。聚焦企业职工最关心、最期盼、最现实的需求,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提质增效。一是强化资产处置,切实保障企业职工权益。帮助马架子水泥厂办理采矿权延续,计划通过出租、出售采矿权,获得资金安置下岗职工;完成毛纺厂、石油化工厂部分闲置厂房出租工作,推动企业资产盘活变现;积极帮助兴盛煤矿职工争取安置资金,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鼓励收购兼并,推动国有企业做大做优做强。筹措资金1600万元,推动县农垦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中科诺维生物有限公司土地、厂房和设备,接续发展人参皂甙提取项目。争取上级产业扶持资金530万元,利用现有闲置土地,建设2800平中药材加工车间,进一步扩大企业中药材加工能力。三是整合服务资源,提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水平。争取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资金300万元,升级改造新宾镇、永陵镇、南杂木镇各社区退休人员活动场所书屋、会议室等服务设施,切实保障退休人员法定权益和服务需求。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整体谋划我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完成对《新宾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3次征询修改。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积极处置闲置土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利用。

2.加强水资源保护。一是完成2023年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选址、现场踏勘、方案编制等项目前期工作,确定7条小流域作为2023年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计划项目,工程预计投资1590万元,覆盖4个乡镇9个村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30平方千米。二是认真落实河长制。开展了全县河湖清四乱及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清理垃圾7410立方米;对流域面积超过50平方公里河流管理情况进行排查,排查出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79个,全部整改到位;针对2022年省、市发现的“四乱”问题,通过建立工作台账,责成相关单位限时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对2021年流域面积10-50平方公里的104条河流划界工作进行成果复核,按照省级部门要求对上述河流发现的划界问题完成修改复核。

3.强化森林资源管护。一是全力推进全县造林绿化工作。2022年完成造林1.632万亩,迹地更新0.078万亩,村庄绿化造林0.074万亩,森林抚育3.3万亩。二是认真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在全县划分森林火灾防控网格981个,配备乡镇包村干部181人,包山头、沟域(地块)护林员981人,设立防火宣传(检查)站234处,配备值守人员440人。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林区增设43处“防火码”,留存进山人员大数据行程轨迹。三是强化森林病虫害疫情专项监测,采取全县境域内疫情普查,实施人工地面监测与无人机监测相结合的一体化监测措施。四是进一步完善林长制工作制度建设。出台了《新宾满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新宾满族自治县林长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开展林长公示牌设立试点工作,公布林长信息及资源基本情况,强化社会监督,有力推动林长工作开展

4.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一是推进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天赐、润土等8家矿企已列入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矿区环境实现提档升级。二是狠抓安全生产。我县矿产资源领域实现安全事故“零发生”。三是开展矿山季度动态监测工作,形成了一整套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矿山企业动态监测体系。四是切实加强国土资源市场建设。收取两权价款502.51万元、采矿权使用费2.18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

1.各乡镇财政所资产存在账账不符问题。固定资产的统计只登记固定资产总账,不设置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导致出现总账与台账不相符情况。

2.资产动态化管理工作不够及时,出现账实不符问题。部分单位因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等原因进行撤并或搬迁,未对所属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处置和调拨。所属教育局的各村小学房屋资产已经收回到各村集体管理,需各村小学房屋、土地权属问题,进行处置清理。

3.资产分类标准未统一,各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分类与核算中心资产分类不一致。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

1.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资产整体效益偏低。我县国有企业主要集中在传统民生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大部分处于亏损状态对一些市场前景好、利润率高的产业项目参与不高,资产回报整体偏低。

2.国有资产盘活、变现困难。国有企业存量资产较少,盘活难度大,部分企业2004年破产,资产至今没有变现,还在持续贬值,导致1500多名国有企业职工身份没有转换,安置比较困难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生态文明思想认识还需深化。部分区域产业布局、资源开发利用还没有做到与生态环保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体推进。客观上还存在缺乏全面认识自然资源的综合属性、未整体利用和全面管理、家底不清、管理范围不够完整、计量不科学等问题,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统一管护存在差距。

2.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比较薄弱。对于自然资产价值化计量核算尚未有明确定义,处于探索阶段,没有合理的量化标准价值总量难以体现,很难有效评估自然资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有效盘活资产资源,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建设。加大对闲置和低效运转资产的盘活力度,持续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源)共享共用。进一步推动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等入账核算,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大力推动企业提质增效稳增长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扎实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构建国有资产监管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建立资产变化情况动态报告制度深入推进依法治企工作,着力防范化解各类经营风险。

(三)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改革,提升自然资源治理效能

继续推进落实林长制和河长制、田长制,严格林地、河道管理,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体系。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督察执法。

(四)坚持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扎实做好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工作,丰富拓展国有资产报告内容,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报告作用。探索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强化审计监督,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今后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和效益,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各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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