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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2022年全县性及县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
浏览:11709次'时间: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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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非税收入项目目录
序号部门项目名称管理  方式文件依据及说明立项级次
公  安





1.户口簿工本费(仅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缴入同       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价费字[1992]240号,财预字[1994]37号,辽价发[2005]66号,辽价发[1992]203号,辽价发[1998]13号,财综[2012]97号中央


2.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缴入同       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居民身份证法》,价费字[1992]240号,计价格[1995]873号,计价格[1997]1485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综[2004]8号,财综[2007]34号,财税[2018]37号,辽价发[1997]34号,辽财综[2004]157号,辽价发[2005]66号,辽财非[2007]387号。按辽公综[2005]256号、辽公通[2008]28号文件规定,二代证收费实行省、市分成中央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领)同上省、市分成,省16.5元/证、市1.5元/证、县2元/证。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损坏换领同上省、市分成,省20元/证、市县20元/证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同上省、市分成,省7元/证、市县3元/证

*4.机动车辆号牌证工本费缴入同       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道路交通安全法》,价费字[1992]240号,财预字[1994]37号,计价格[1994]783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辽价发[1992]203号,辽价发[1994]62号,辽价发[2005]3号,辽财综[2005]72号,辽发改收费[2020]34号中央


  (1)号牌费同上同上


  (2)号牌固封装置费同上同上


  (3)号牌架费同上同上

*5.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含临时)缴入同       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道路交通安全法》,价费字[1992]240号,财预字[1994]37号,计价格[l994]783号,发改价格[2004]283l号,计价格[2001]197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价发[1992]203号,辽价发[1994]62号,辽价发[2001]158号,辽价发[2005]3号中央

*6.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缴入同       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综[200l]67号,计价格[200l]1979号,发改价格[2004]283l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财综[2001]683号,辽财综[2005]72号,辽价发[2005]3号中央

*7.驾驶证工本费缴入同       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道路交通安全法》,价费字[1992]240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4]283l号,辽价发[1992]203号,辽价发[2005]3号中央


8.驾驶许可考试费缴入同       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道路交通安全法》,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辽价发[2006]25号,辽财非函[2006]74号,辽价发[2007]145号,辽公通[2007]234号,辽价发[2010]28号,辽价函[2013]80号。按辽财非函[2006]74号文件规定,各市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收入10%上缴省财政中央
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入市县国库政府性基金。财综函〔2002〕3号。财综〔2010〕5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征;辽财非〔2010〕950号,发改投资〔2014〕2091号规定,对医疗、养老、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免征;财政部等五部委公告〔2019〕76号规定,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中央


2.工事使用费(平战结合收入)缴入同级国库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动字〔1998〕2号,国动字〔1999〕1号,财税字〔1997〕36号,《辽宁省人民防空设施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49号),辽价发〔1992〕190号,辽财税字〔1997〕159号,辽财预〔2002〕632号,辽人发〔2000〕19号,辽财税〔2017〕387号,辽人防发〔2017〕10号。按辽人发〔2000〕19号及《辽宁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各市人防平战结合净收入的10%上交省省级
技术创新研究(技术检验检测认证)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缴入同       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综[2001]l0号,财预[2003]470号,[1992]价费字268号,财综[2001]32号,财预[2002]584号,计价格[2002]1346号,财综[2010]77号,辽价发[2017]97号中央
教  育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缴入同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教财〔2020〕5号,辽发改收费〔2019〕452号中央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缴入同级国库同上


  (2)公办幼儿园住宿费缴入同级国库同上


2.城市中小学住宿费缴入同级财政专户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财〔1996〕101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04〕111号,教财〔2004〕7号,辽政发〔2008〕32号省级


3.初中升学报名考试费(城市)缴入市县财政专户行政事业性收费。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函〔2005〕85号省级


4.初中升学体育加试费(城市)缴入市县财政专户同上省级


5.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缴入同级财政专户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教财〔2020〕5号中央


6.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缴入同级财政专户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财〔1996〕101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04〕107号,财综〔2004〕4号,教财〔2020〕5号中央


  (1)中等职业学校学费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同上


  (2)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同上

*7.教育费附加缴入同级国库政府性基金。《教育法》,国务院令第60号,国发〔1986〕50号、448号,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财综函〔2003〕2号,辽教委字〔1993〕23号,辽地税行〔1998〕275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22号,财税〔2019〕46号。按辽教委字〔1993〕23号文件规定,各市征收总额的10%上缴省。按财综〔2010〕5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征中央

*8.地方教育附加缴入同级国库政府性基金。按照财预〔2014〕368号文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教育法》,财综函〔2003〕2号,财综〔2010〕98号,财综函〔2010〕79号,辽政发〔2011〕4号,辽财非〔2011〕694号,辽财非〔2011〕996号,辽财非〔2014〕219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22号,财税〔2019〕46号,辽财税〔2020〕297号。按辽政发〔2011〕4号文件规定,各地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实行省市1:9比例共享;按财综〔2010〕5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征中央
自然资源





1.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缴入中央省市国库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务院令第240号、241号,辽财非[2006]445号,辽财非[2006]671号,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1)采矿权使用费缴入省市国库按照辽财非[2006]445号文件规定,省、市实行5:5比例分成


  (2)探矿权使用费缴入省市国库同上


2.矿业权出让收益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发[2017]29号,财综[2017]35号,辽财明电[2017]107号,辽财预[2018]50号。按辽财预[2018]50号文件规定,中央、省、市、县分成比例分别为40:30:18:12


  (1)探矿权出让收益同上财综[2017]35号


  (2)采矿权出让收益同上财综[2017]35号
自然资源事务发展中心




*1.不动产登记费缴入同     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按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后,原相关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登记、查询、复制和证明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按财税〔2019〕45号规定范围免征和减征不动产登记费中央
城市建设发展促进




*1.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缴入市县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l0号,财预[2003]470号,辽建发[1995]53号中央
十一现代农业及扶贫开发促进





1.驾驶许可考试收费缴入同   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辽发改收费函〔2020〕8号,执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中央
十二水  务




*1.水资源费(对农民生活和生产用水免收)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价费字[1992]181号,财预字[1994]37号,财综[2003]8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辽政发[2002]19号,省政府令第234号(2009年7月11日发布),辽财综[2004]67号,辽财非[2009]546号。省、市、县具体分成比例按辽财非[2009]546号执行,按财综[2010]57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征。按财预[2017]28号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列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中央
十三生态环保促进




*1. 污水处理费缴入同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综字[1997]l1l号,国发[2000]36号,计价格[1999]l192号,计价格[2002]515号,省政府令第235号,辽政办发[2003]77号,辽政办发[2008]60号,辽价发[2002]87号,辽价函[2004]89号、100号、72号、101号、99号、117号、90号、98号、71号、40号、103号、73号、74号,辽价函[2009]42号,辽价函[2010]30号中央
十四部门共性项目





1.罚没收入缴入同级国库罚没收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


2.房屋出租收入缴入同级国库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税[2016]3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


3.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缴入同级国库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税[2016]3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


4.利息收入缴入同级国库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税[2016]33号


5.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缴入同级国库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税[2016]3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


6.其他非税收入缴入同级国库其他非税收入。财税[2016]3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辽政办发[2020]10号。需分列明细并报省厅备案。
标注:带“*”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属涉企收费项目
新宾县收费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部门项目名称收费标准管理方式政策依据立项级次涉企
公安







1.外国人证件费
缴入同级国库
中央


(1)居留许可400-1000元/人。变更200元/次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辽财综〔2004〕543号,辽价发〔2004〕140号



(2)永久居留申请1500元/人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辽财综〔2004〕542号,辽价发〔2004〕96号



(3)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300元/证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财税〔2018〕10号,辽财综〔2004〕542号,辽价发〔2004〕96号



(4)出入境证100元/人
公通字〔1996〕89号



(5)旅行证50元/人
公通字〔1996〕89号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缴入同级国库《护照法》,价费字〔1993〕164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辽发改收费〔2019〕384号中央


(1)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120元/本
发改价格〔2019〕914号,辽发改收费〔2019〕384号



(2)出入境通行证15-80元/证
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价发〔2017〕56号



(3)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60元,前往港澳通行证每本40元。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多次有效签注:不超过一年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两年(含)以下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每件160元,长期(三年)每件240元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价发〔2017〕5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辽发改收费〔2019〕384号



(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件费成人350元/人,儿童230/人
发改价格〔2020〕1516号,财税〔2020〕46号,辽财税〔2020〕336号



(5)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电子通行证200元/证,一次有效通行证40元/证
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价发〔2017〕5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辽发改收费〔2020〕34号



(6)台湾同胞定居证8元/证
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价发〔2017〕56号



(7)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电子通行证60元/证,一次有效通行证15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证,多次有效签注80元/证
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价发〔2017〕5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辽发改收费〔2020〕34号



3.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换领二代证每证20元,遗失补领、损坏换领二代证每证40元,临时证每证10元缴入同级国库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居民身份证法》,辽价发〔2005〕66号,辽财非〔2007〕387号中央


4.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缴入同级国库
中央*


(1)号牌(含临时)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摩托车号牌每副35元;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1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辽发改收费〔2020〕34号



5.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缴入同级国库《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价发〔2017〕56号中央*


6.外国人签证费非对等国家签证、证件人民币收费标准160-635元/证(项次);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人民币)按签证次数420-1740元;对等国家签证美元收费标准按签证次数20-180美元缴入同级国库计价格〔2003〕392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中央
财政







7.收费票据工本费票据销售价格=票据出厂价格X(1+20%)缴入同级国库辽财税〔2017〕387号省级
教育







8.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缴入同级国库《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发改收费〔2019〕452号中央


9.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学费:省示范高中,城市1400元/生·学年,农村1200元/生·学年;一般高中,城市1200元/生·学年,农村1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政府投资兴建的100元/生·学期;融资建设的不超过400元/生·学期缴入同级专户《教育法》,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辽价发〔2016〕23号,辽财综〔2002〕235号,辽财综〔2003〕478号中央


10.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学费:900-3500元/生·学期。住宿费:120-400元/生·学期缴入同级专户《教育法》,财综〔2004〕4号,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04〕107号中央
自然资源







11.土地复垦费10元/平方米缴入市县国库《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辽政发〔2000〕48号中央*


12.土地闲置费5元/平方米缴入市级国库《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辽财税〔2021〕133号中央*


13.耕地开垦费最低征收标准:一般耕地10-84元/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20-168元/平方米缴入市县级国库《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辽政办〔2020〕15号中央*

14.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证书工本费:按规定核发一本证书不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证书的,每增加一本加收10元缴入市县级国库《物权法》,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中央*
住房城乡建设







15.城镇垃圾处理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缴入市县国库《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辽财税〔2017〕387号,辽价发〔2018〕38号,辽财税〔2021〕138号中央


16.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由省授权各市制定标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由国务院授权省住建部门制定,收费标准按实际挖掘面积30-520元/平方米缴入市县国库《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辽建发〔1995〕53号,辽住建〔2011〕240号,辽财税〔2020〕268号规定,对灵活就业人员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中央*
水利







17.水资源费按辽政发〔2010〕18号、辽政发〔2016〕27号文件执行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省政府令2009年第234号,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辽政发〔2010〕18号,辽政发〔2016〕27号,辽财综〔2004〕67号,辽财非〔2009〕546号,辽价发〔2011〕100号中央*


18.水土保持补偿费按辽价发〔2018〕56号文件执行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财非〔2014〕277号,辽价发〔2017〕61号,辽价发〔2018〕56号,辽财税〔2020〕383号中央*
技术创新研究(技术检验检测认证)







19.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按辽价发〔2017〕97号文件执行缴入同级国库《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号,辽价发〔2017〕97号中央*
有关部门







20.污水处理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缴入市县国库《水污染防治法》,《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省政府令2009年 第235号,辽政办发〔2008〕60号,辽价发〔2018〕38号中央*


21.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按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执行缴入同级国库《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109号中央


注:1、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






    2、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属涉企收费。




新宾县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序号项目名称收费标准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市征收标准不同,征收标准10-200元/平方米缴入市县级国库国发〔1998〕34号,财综函〔2002〕3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2教育费附加我省境内所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缴纳额的3%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教育法》,国发〔1986〕50号(国务院令第60号修改发布),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国发〔2010〕35号,财税〔2010〕103号,财税〔2016〕12号,财税〔2018〕70号,财税〔2019〕13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22号,财税〔2019〕46号
3地方教育附加我省境内所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缴纳额的2%缴入省市县级国库《教育法》,财综〔2001〕58号,财综函〔2003〕2号、9号、10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8号,财综〔2004〕73号,财综函〔2005〕33号,财综〔2006〕2号、61号,财综函〔2006〕9号,财综函〔2007〕45号,财综函〔2008〕7号,财综函〔2010〕2号、3号、7号、8号、11号、71号、72号、73号、75号、76号、78号、79号、80号,财综〔2010〕98号,财综函〔2011〕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13号、15号、16号、17号、57号,财税〔2016〕12号,财税〔2018〕70号,财税〔2019〕13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22号,财税〔2019〕46号
4文化事业建设费我省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计税销售额的3%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国发〔1996〕37号,国办发〔2006〕43号,财综〔2013〕102号,财文字〔1997〕243号,财预字〔1996〕469号,财税〔2016〕25号,财税〔2016〕60号,财税〔2019〕46号,财政部2020年公告第2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缴入省市县级国库《残疾人就业条例》,财税〔2015〕72号,财综〔2001〕16号,财税〔2017〕18号,财税〔2018〕39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辽发改收费〔2020〕358号
6森林植被恢复费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经济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为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为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为3元缴入同级国库《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财综〔2002〕73号,财税〔2015〕122号,辽财非〔2016〕191号
新宾县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部门项目名称(共13项,全部中央设立)收费标准管理方式政策依据立项级次涉企
公安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缴入同级国库《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中央*


(1)号牌(含临时)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摩托车号牌每副35元;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辽发改收费〔2020〕34号



(2)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3)号牌架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缴入同级国库《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价发〔2017〕56号中央*
市民权益保障服务







3.仲裁收费(不含大连)案件受理费:最低40元,争议金额的0.25-5%;案件处理费:按合理的实际支出收取缴入同级国库《仲裁法》,财综〔2010〕19号,国办发〔1995〕44号,辽财非〔2010〕985号,辽财税〔2021〕69号中央*
自然资源







4.土地复垦费10元/平方米缴入市县国库《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辽政发〔2000〕48号中央*


5.土地闲置费5元/平方米缴入市级国库《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辽财税〔2021〕133号中央*


6.耕地开垦费最低征收标准:一般耕地10-84元/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20-168元/平方米缴入市县级国库《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辽政办〔2020〕15号中央*

7.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证书工本费:按规定核发一本证书不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证书的,每增加一本加收10元缴入市县级国库《物权法》,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中央*
住房城乡建设







8.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缴纳标准:每平方米,沈阳、大连市1700元,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市1487.5元,其余省辖市1275元,县级市和县城850元;九层以下民用建筑也可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缴纳标准:每平方米,沈阳、大连市34元,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市29.75元,其余省辖市25.5元,县级市和县城17元缴入省市县国库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 公告2019年第76号,省政府令第49号,辽价发〔2001〕72号,辽价发〔2018〕55号,辽财税〔2020〕383号中央*


9.污水处理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缴入市县国库《水污染防治法》,《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省政府令2009年 第235号,辽政办发〔2008〕60号,辽价发〔2018〕38号中央*


10.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由省授权各市制定标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由国务院授权省住建部门制定,收费标准按实际挖掘面积30-520元/平方米缴入市县国库《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辽建发(1995)53号,辽住建〔2011〕240号,辽财税〔2020〕268号中央*
水利







11.水资源费按辽政发〔2010〕18号、辽政发〔2016〕27号文件执行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辽政办发〔2016〕27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辽政发〔2010〕18号,省政府令第234号(2009年7月11日发布),辽政发〔2016〕27号,辽财综〔2004〕67号,辽财非〔2009〕546号,辽价发〔2011〕100号中央*


12.水土保持补偿费按辽价发〔2018〕56号文件执行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财非〔2014〕277号,辽价发〔2017〕61号,辽价发〔2018〕56号,辽财税〔2020〕383号中央*
技术创新研究(技术检验检测认证)







1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按辽价发〔2017〕97号文件执行缴入同级国库《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号,辽价发〔2017〕97号中央*


注:1、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






    2、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属涉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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