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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办发〔2013〕34号    成文日期:2021-2-10 11:19:04
文件正文  
新政办发〔2013〕34号

新政办发〔201334

关于印发2013年新宾满族自治县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我县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531日印发

新宾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加强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辽宁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以及上级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系统建设,提高全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完善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及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加强永陵镇夏园村关家西山泥石流、永陵镇东钢社区泥石流、木奇镇西堡村崩塌等重要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2.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对地质灾害的认识;

3.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

三、201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降雨诱发趋势预测。根据气象部门初步预测, 2013年我县降水总趋势于去年持平,降水量为780850毫米。主汛期(68月)总降水量为520毫米左右,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阶段性明显,局部地区可能发生洪涝灾害。因此,2013年汛期降雨诱发滑波、泥石流等灾害概率较常年偏高,局部发生突发性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2.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全县工程活动更加频繁。据了解,全县今年除有一定数量的城乡居民房屋建设和工矿、企业建设外,还有部分路段、县城综合整治工程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这些工程建设中有可能产生人为切坡,所以都有可能造成边坡失稳,诱发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类型及重点防范区

1.滑坡。主要分布在大四平镇四方台村、永陵镇清永陵后山、羊祭台村,苇子峪蛤蟆塘沟等地区。致灾原因主要为集中强降雨,边坡的土体达到饱和或过饱和,边坡处土体的重度加大,原有土体内聚力降低或消失,破坏原始稳固平衡状态,导致边坡局部土体滑移所致。

2.泥石流。主要分布在新宾镇、永陵镇、上夹河镇、苇子峪镇、平顶山镇、下夹河乡等地区及各铁矿企业等矿山的尾矿库。致灾原因主要为山区植被破坏,在暴雨激发下形成泥石流,部分尾矿坝不按要求施工,质量较差,存在着尾矿坝溃坝形成泥石流的重大隐患。

3.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大四平地区的保金、草铁煤矿,地面塌陷主要由于采煤造成。

4.地裂缝。主要为大四平镇马架子矿区四平煤矿南山、特别是木奇镇河西村苏子河西岸的地裂缝今年具有扩张之势,要严加防范。地裂缝灾害主要由岩体(层)存在断裂构造或软弱结构面,马架子南山地裂缝是受煤层地下开采的扰动,岩体发生卸荷变形,断层或弱结构面被拉开,在地表形成裂缝带。

5.崩塌。木奇镇西堡地裂缝是1995729日洪水冲涮而成,裂缝经十余年的充填,地表仍有几处陷坑,地裂缝东盘岩体极易崩塌。移动公司在地裂缝的北边缘建筑了电讯塔,其自重加剧了危害程度和次生安全,当地政府必须严加防范随时观测,防止在汛期诱发崩塌,形成堰塞湖,威胁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上述地质灾害对所影响区域的居民、企业、公路、及公共设施的安全构成威胁。希望各乡镇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科学组织领导,增强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自觉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重点防范期

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影响十分明显,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汛期(69月),每年汛期突发强降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发生次数明显增多,并表现出较强的同发性。因此全县地质灾害防治以汛期(69月)作为重点防范期。同时,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与采矿、修路等人类工程活动关系密切,因此,沈通(新宾东南)高速公路建设在非汛期应加强防范。

六、防治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

1.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对重要灾害隐患点,委托专业监测队伍进行长期监测。

2.继续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在掌握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特征的基础上,通过安装的“自动雨量站”对降水过程数据及其动态特征之间关系进行分析,结合实测结果完善全县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系统和预测预报技术方法,不断提高预测预报精度。  

(二)开展重点灾害隐患的防治

对位于木奇镇地裂缝,永陵镇东钢社区、永陵镇夏园村关家西山、新宾镇五里村的老纪后沟及苇子峪镇医院的泥石流等灾害危险区内居民、企业,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组织进行搬迁避险,防止次生安全事故。对于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当地政府要及时组织治理。

(三)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结合实际,对本行政区域内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编制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针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发育分布特征,确定防灾重点,制定具体防灾措施,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应经政府审批后公布,并作为地方政府指导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依据。

(四)做好应急响应处置

地质灾害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迅速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援,并对地质灾害现场严密保护,防止人员伤亡扩大。县抢险救援指挥部在核实地质灾害初步情况后,根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分级标准,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处置的原则,做出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6月中旬拟举办一次“地质灾害演练”,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小型地质灾害预警的应急行动,由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并启动本级预案,同时向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中型地质灾害预警的应急行动,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实施指挥和做出应急处理,并启动本级预案,同时上报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民防办公室备案;大型地质灾害预警的应急行动,由市应急总指挥部实施指挥,并启动本级预案,同时上报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省应急总指挥部;特大型地质灾害预警的应急行动,应请求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或省政府应急总指挥部统一指挥。 

(五)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专门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理工作。

汛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对存在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登记发放防灾避灾明白卡,及时编制和落实防灾预案,每处灾害隐患点必须逐级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人,按规定做好监测预报工作。落实防灾、避灾、救灾的组织机构和物资准备。

汛中,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县气象局开展全县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同时,有关部门要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理工作。

汛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汛前排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完成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同时将核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培训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辽宁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 

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辽宁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抚顺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落实地质灾害专项防治资金,认真履行职责。

(二)明确主体,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实行归口管理,国土、民政、城建、交通、 水务、发改、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各负其责,认真履行对本部门所涉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与预防工作。

1.对本行政区内发生的地质灾害,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开展治理工作,对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治理。

2.气象、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方法,不断提高预测预报精度,采取多元化手段搞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以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力度。 

3.公路交通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内公路沿线滑坡、泥石流及崩塌灾害点监测检查,对危险地区要及时进行治理,保证行人、车辆安全。

4.水务部门做好水库库区滑坡灾害调查,对灾害易发区进行监测并采取必要防治措施。

5.教育部门要关注学校周围地质环境变化,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制定相应的防灾避险预案。

6.安监部门加强对矿山尾矿库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尾矿库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7.各矿山企业认真制定防灾预案,并负责本矿区沉陷、滑坡、泥石流灾害的监测、治理工作。

(三)加强执法责任追究

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采取防治措施,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分级

      2.新宾满族自治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防治责任表

附件1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分级

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30()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地质灾害险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10()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地质灾害险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在3()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附件2

新宾满族自治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防治责任表

序号

地质灾害类型

地质灾害分布

威胁对象

防治措施

责任人

备注

1

滑坡

新宾县永陵镇清永陵后山

清陵宫

排导、护坡、设仪器监测

刑启坤

张  昊

王立涛

2

滑坡

新宾县木奇镇河西村苏子河西岸

河道及居民

排导、监测与巡视

金  毅

付庆哲     刘树民

3

滑坡

新宾县苇子峪镇蛤蟆沟村西山

居民

排导、监测与巡视

贾秀峰

曲国栋      张凤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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