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13〕23号
关于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土地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做好我县土地整治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 健 副县长
副组长:吴 波 县国土局局长
成 员:夏国栋 县监察局局长
谷凤威 县财政局局长
孔祥禄 县农发局局长
戴清江 县水务局局长
贾 深 县林业局局长
吴殿华 县审计局局长
纪春林 县环保局局长
赵宏宇 县国土局副局长
张 帆 县土地整理储备交易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帆同志兼任。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