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13〕22号
关于调整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路路政
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结合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公路路政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组成情况通知如下。
组 长:李 健 副县长
黄 伟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安 伟 县交通局局长
赫忠波 抚顺公路路政管理局新宾分局局长
成 员:商成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吴 波 县国土局局长
曹新伟 县城建局局长、执法局局长
孙万春 县交通局副局长、公路管理段段长
蒋长和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赵 虹 县卫生局副局长、爱卫办主任
郑尔夫 县公路管理段书记
孙秀丽 抚顺公路路政管理局新宾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抚顺公路路政管理局新宾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赫忠波兼任。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