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13〕21号
关于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移民扶贫康居工程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县移民扶贫康居工程工作,根据省政府《辽宁省扶贫办关于开展扶贫康居工程试点及报送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3〕1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移民扶贫康居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人员组成情况通知如下。
组 长: 县长
副组长:张文新 副县长
成 员:刘建华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报吉 县发改局局长
关宝发 县民政局局长
谷凤威 县财政局局长
吴 波 县国土局局长
曹新伟 县城建局局长
安 伟 县交通局局长
孔祥禄 县农发局局长
戴清江 县水务局局长
贾 深 县林业局局长
刁 威 县广电中心局长
范国明 县工商局局长
赵 琦 县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彭涌洪担任,联系电话024—55080051。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