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清理整顿公益性岗位工作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和《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发〔2014〕11号),为巩固清理整顿公益性岗位工作成果,全县公益性岗位监督管理工作由新宾满族自治县清理整顿公益性岗位工作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主任由张国祥同志(正科级)兼任。为方便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启用“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清理整顿公益性岗位工作办公室”印章。
附件: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清理整顿公益性岗位工作办公室印模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