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美丽的新宾欢迎您!
网站首页
政府文件-政办发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2019年人工阔叶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办发〔2019〕76号    成文日期:2019-12-3 8:35:29
文件正文  
新政办发〔2019〕76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新宾满族自治县2019年人工阔叶林

采伐限额》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49号)、《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林字〔2016〕15号)文件精神,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为确保我县森林资源稳定增长,现将2019年人工阔叶林采伐限额下达给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森林采伐限额核定依据

  本次采伐限额核定是以各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数量和《森林经营方案》以及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和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辽林草字〔2019〕2号)为依据。

  根据《辽宁省林业厅关于促进家庭林场发展的意见》(辽林字〔2015〕13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和扶持家庭林场形成规模化经营提高营林水平及林下经济发展,本次下达的采伐限额对家庭林场做了倾斜。

   二、加强采伐限额管理

  (一)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

  本次下达森林采伐限额是各乡镇和各森林经营单位采伐林地上胸径在5CM以上(含5CM)林木蓄积消耗的最大限量,不得突破。本年度采伐限额不得结转使用,不同编限单位间的采伐限额不得挪用,同一编限单位分别权属、起源、森林类别、采伐类型的各分项限额不得串换使用。

  (二)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

  乡镇个人必须凭本人林权证向林权所在乡镇申请限额。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凡采伐林木必须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方式、范围采伐,执行“一班一证”制度。严禁跨年度采伐和超限额采伐。非林业用地(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除外)上的林木采伐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可由经营者自主确定采伐年龄、时间和方式,但必须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队、农村林业工作站、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对乡镇分配限额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关于下达2019年人工阔叶林采伐限额的通知》、林权证、分配限额公示表、审批的森林经营作业设计书,开具林木采伐许可证;对个体林场和家庭林场依据《关于下达2019年人工阔叶林采伐限额的通知》、编限所使用的林权证、审批的森林经营作业设计书,开具林木采伐许可证。

  (三)认真做好采伐限额的分解落实工作

  本次下达的人工阔叶林采伐限额县政府预留优先用于病虫害、森林火灾、自然灾害、农民自用材林木采伐。林权所有者向林木所在地乡镇申请,乡镇审核同意后报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办公室,由县政府审批同意后下达给各乡镇、人工阔叶林抚育限额下达到各乡镇、个体及家庭林场,该限额应保证病虫害林木清除,剩余限额优先用于于林下开发项目。

  乡镇限额不得分配已核定限额的个体林场、家庭林场及上一年度发生滥伐盗伐的个人。

  本次下达的是各乡镇和个人、家庭林场全年人工阔叶林的采伐限额,各乡镇一次性分解落实到村(组)及个人的采伐限额必须在本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并于11月30日前将分配结果报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办公室,过期不报者终止本年度限额使用。

  (四)继续执行天然林保护政策

  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加强天然林保护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7〕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天然林管护和封育力度。天然林禁止皆伐,禁止商业性采伐。

  (五)加强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生态保护

  进一步加强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生态保护,禁止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人工阔叶林采伐。

  三、强化森林采伐管理和监管机制

  (一)加强森林采伐管理制度

  个体林场、家庭林场林木采伐向林权所在地乡镇林业工作站提出森林经营作业设计申请。

  乡镇个人凭林权证和限额分配公示单向林权所在地乡镇林业工作站提出森林经营作业设计申请。

  采伐作业验收由林业站负责,县农村林业工作站在验收单上签字。县农村林业工作站对采伐作业小班按比例复查。

  建立健全采伐监管机制,即森林经营者对伐前、伐中和伐后进行自主管理,并对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乡镇林业工作站应为森林经营者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服务,对违法行为的,按规定及时进行查处和上报。

  本年度森林经营作业设计呈报审批日期截止为12月19日,采伐证发证时间截止为12月24日。

  (二)规范山地苗圃树木采挖管理

  为防止发生乱采乱挖树木,林地上树木采挖必须持有山地苗圃证。采挖山地苗圃树木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胸径5CM以上的树木必须纳入采伐限额管理,运输采挖的树木必须办理木材运输证。林木采伐许可证中要标注“树木采挖”。

  (三)强化责任管理

  落实新宾满族自治县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分配到乡镇的采伐限额,乡镇未按有关规定分配的,由乡镇政府承担责任。森林经营作业设计调查数据与实际不符,超出规定误差范围的由设计人员承担责任。采伐作业设计不符合审批条件,审批人员予以审批的,由审批人员承担责任。采伐作业监理和验收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由作业监理和验收人员承担相应责任。采伐作业出现超强度采伐的,由林权所有者承担主要责任。

  加强森林资源审计工作。县资源监测中心及时对林木采伐情况进行伐前抽查、伐中检查、伐后审计,并重点加强对天然林抚育采伐和山地苗圃树木采挖的审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停止当年采伐限额,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0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  

201976号文件解读.jpg

文件解读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解读人:龙震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55022771


Copyright © 2014 XinBi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抚顺市新宾县政府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建议分辨率:1440*960以上 最佳分辨率为:1920*1080 推荐浏览器:IE浏览器
主办单位:新宾县政务公开办 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兴京街28号 电话:55080000 邮箱:xbzwgk@163.com 网站标识码:2104220005
ICP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