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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新宾满族自治县县长公开电话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发〔2013〕8号    成文日期:
文件正文  
新政发〔2013〕8号

新政发〔2013〕8号

关于调整新宾满族自治县县长公开电话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我县实际,结合人事变动和领导干部任用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新宾满族自治县县长公开电话、政务公开工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政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进行重新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情况通知如下。

一、新宾满族自治县县长公开电话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国祥同志(正科级)兼任,副主任由隗旭同志担任(主持工作)。

二、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国祥同志(正科级)兼任,副主任由田驰同志担任(主持工作)。

三、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国祥同志(正科级)兼任,副主任由白立权同志担任(主持工作)。

四、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国祥同志(正科级)兼任,副主任由王长德同志担任(主持工作)。

五、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国祥同志(正科级)兼任,副主任由刘爽同志担任(主持工作)。

六、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国祥同志(正科级)兼任,副主任由白立权同志担任(主持工作)。

新政发〔2013〕7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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