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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助企纾困稳经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发〔2022〕12号    成文日期:2022-6-27 10:33:08
文件正文  
新政发〔2022〕12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助企纾困稳经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助企纾困稳经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助企纾困稳经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稳经济大盘相关会议精神,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辽政办〔2022〕1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服务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政办〔2022〕1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减轻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辽政办〔2022〕15号)、《辽宁省办公厅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纾困帮扶力度的政策措施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24号)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助企纾困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抚政办〔2022〕7号)等文件要求,统筹全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市场主体、稳就业,持续稳定发展预期、增强发展信心,确保县域经济平稳运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好助企纾困稳经济运行工作着力点,通过压实县级助企纾困责任,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精准施策,促进各产业加快恢复发展,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活力、提振投资主体信心、提升行业辐射带动力,努力实现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奋力完成全年经济发展预期目标,共渡难关、共克时艰。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疫情防控保稳定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到精准有效防控,坚决杜绝疫情防控加码问题。在坚决筑牢“外防输入”防线的同时,按照“非必要不阻断”原则,全力确保县域内物流、人流交通通畅。(责任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政府)

(二)工业经济保增长

1.深化园区改革创新。全面改进和创新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推行“管委会+公司”运营及扁平化管理模式,深化园区管委会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引进优质项目,盘活闲置资产,做大园区经济体量,为县域工业及农产品加工集聚发展、拉长产业链条、扩大就业打造强有力的载体平台。(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

2.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积极争取第三批国家重点企业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协助企业争取市级地方产业链协作配套奖励资金。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争取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等省、市级奖励资金。(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科学技术局)

3.促进企业扩大有效投资。积极发展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产业。谋划5G基建、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鼓励重点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保投资

加大项目管家帮扶力度,实行“一事一议”,在资金、配套服务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支持。针对企业投资的具备资源条件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产开发项目,积极向省级相关部门协调项目核准及矿业权延续、变更、新立等审批手续办理。推进我县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支持废钢、废有色金属利用等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申报国家污染治理与节能减碳专项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宾县分局)

(四)扩大投资保增量

为切实扩大投资规模,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推动全县“双招双引”工作有序开展,形成扩大开放促进投资措施,由县级财政拨款,明确补助标准:对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发放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对符合审批建设的盘活项目,在完成企业法人更换、资产过户和重新立项审批后,给予新企业新购入设备(或技术)补助支持;建立发展奖励资金,对按合同要求实施建设并实现投产的企业,在设定的年限内给予一定的发展奖励资金。(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五)市场主体保动能

1.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业态发展,规划夜经济、餐饮、购物、娱乐、二手车、旧货等消费区,扩大消费市场、丰富服务业内容。(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县财政局,新宾镇政府)

2.依托县内文化旅游资源,充分挖掘民俗、生态、文化内涵,鼓励支持农家乐、果蔬采摘、农事体验、文创产业等业态发展,带动创业就业。(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3.降低市场主体经营负担。在政策规定期限内,落实好退税减税相关政策。全面落实社保降费率、缓缴等优惠政策。取消医保风险调剂金。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租赁国有建设用地滞纳金。支持部分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差异化缴存工资保证金。鼓励招标人降低保证金缴纳比例,加快保证金返还。降低企业预交电费和办电负担,规范转供电电费收取。(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县医疗保障局、县国资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公共资源和行业服务中心、新宾供电分公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新宾支行,各乡镇政府。)

(六)金融支持保周转

1.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做好本县公共信用信息的上传,落实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体系。搭建县域企业征信平台,创新和完善授信办法,逐步提升征信优质企业授信等级,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培育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银行新宾支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商业银行)

2.加强政银企对接。注资建立重点企业信用贷款专项资金池、专项帐户,支持县域骨干企业发展,形成政府主导、银企担三方合作的金融助企新模式。(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人民银行新宾支行、各商业银行)

3.提供“惠农贷”,支持农业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邮政储蓄银行新宾支行)

4.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贷款以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金融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正常办理续贷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新宾支行、各商业银行。)

(七)要素保障优服务

1.搭建平台。推送县内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拓宽市场渠道。搭建县内企业用工信息发布、交流及对接洽谈平台,打通用工与就业渠道。(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政府)

2.完善物流。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完善乡(镇)村物流及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健全农产品供应链上行渠道,降低物流下行成本。(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3.优化服务。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设改革专区,加快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优化审批流程,推进政务服务下沉基层。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聚焦市场主体开办需求,推进“一网通办”“一次办结”。持续推进企业办证难政策落实。加大对企业遗留问题涉及到相关手续予以容缺闭环办理,服务重点工业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

4.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快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持续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推动政府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租赁等账款。加强涉企领域收费监管,强化涉企行政事业收费规范性,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完善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责任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

5.建立县级领导走访百家企业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各副县级领导带头走访百家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同时由县营商局面向所有的市场主体设立助企纾困电话专线,督导惠企纾困政策落实,梳理存在的问题,共性问题形成措施统一解决,个性问题分类解决。(责任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政府)

(八)稳岗促就业保民生

稳定现有就业岗位,搭建县内企业用工与就业信息平台,按照有关标准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落实企业高层次人才稳定激励政策。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支持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开拓新岗位,扶持自主创业带头人,鼓励灵活就业。建立村集体经济重点项目库,拓展就业空间。创新就业服务手段,加强电商、科技等领域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服务的精准度。做好典型选树与宣传,引领农村产业发展与创业就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委人才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成立县助企纾困稳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落实机制,“清单式”“项目化”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要打好政策“组合拳”,提升政策的精准性、直达性,把握政策时效性,指导企业享受政策措施;要落实工作台账制度,加大服务力度,拓宽服务层面,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助企纾困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职能部门要持续做好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保证政策宣传不走样、不走过场;要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新闻媒体、微信群、宣传手册、培训班等多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企业知晓率,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升级的热情。宣传部门要对各部门选树的典型做好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形成营商助企纾困的氛围引领。

(三)强化督导调度。要建立督导及监督举报机制,强化日常跟踪督导,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落地。由营商部门牵头会同督考等部门,对助企纾困稳经济运行政策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调度及督导检查。在营商部门设立监督投诉专线并向社会公布,将投诉信息收集整理归类并向有关职能部门转交督办,涉及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违纪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附件:1.新宾满族自治县助企纾困稳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

   2.新宾满族自治县助企纾困稳经济运行若干政策措施

1.实施方案(印发).doc



 
文件解读  

《新宾满族自治县助企纾困稳经济运行工作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系列助企纾困政策,统筹全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市场主体、稳就业,持续稳定发展预期、增强发展信心,确保县域经济平稳运行,2022年6月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助企纾困稳经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稳经济大盘相关会议精神,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辽政办〔2022〕1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服务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政办〔2022〕1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减轻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辽政办〔2022〕15号)、《辽宁省办公厅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纾困帮扶力度的政策措施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24号)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助企纾困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抚政办〔2022〕7号)等一揽子文件要求,统筹全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市场主体、稳就业,持续稳定发展预期、增强发展信心,确保县域经济平稳运行,结合我县实际形成《新宾满族自治县助企纾困稳经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二、《方案》起草基本思路

    全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好助企纾困稳经济运行工作着力点,通过压实县级助企纾困责任,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精准施策,促进各产业加快恢复发展,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活力、提振投资主体信心、提升行业辐射带动力,努力实现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奋力完成全年经济发展预期目标,共渡难关、共克时艰。

三、《方案》提出的具体措施

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助企纾困稳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包括七个工作组:综合组、产业发展工作组、稳岗就业工作组、财税金融工作组、对上争取组、宣传工作组和监督督考工作组。

《方案》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主要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和分工,明确了疫情防控保稳定、工业经济保增长、项目建设保投资、扩大投资保增量、市场主体保动能、金融支持保周转、要素保障优服务、稳岗促就业保民生八个大项任务。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协调、强化政策宣传、强化督导调度三个方面。《实施方案》后附《新宾满族自治县助企纾困稳经济运行若干政策措施》,将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减免房租等助企纾困相关政策梳理形成6个方面24项具体政策措施,加快发挥更大政策效应。

四、《方案》的创新亮点

《方案》在落实普惠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根据新宾实际,设计“六个一”自选动作,即:出台“一个政策”,将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减免房租等助企纾困相关政策细化延伸打捆形成24条具体措施加快发挥更大政策效应;建立“一个市场”,鼓励支持夜经济等各类市场业态发展,扩大消费市场、丰富服务业内容;开辟“一个渠道”,聚焦金融服务,解决域内优质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搭建“一个平台”,搭建县内企业用工与就业信息平台,支持稳岗促就业;构建“一个网络”,建立县级领导走访百家企业制度;发出“一个声音”,加强对我县金融助企、重大项目招商、创新助企政策等方面的宣传,形成全民关心发展、共同守护稳定的良好氛围。

文件解读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陈宇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550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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