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
新宾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关于县经济和服务业局(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县小企业发展局)更名通知》(新编发〔2018〕2号)文件精神,为便于开展工作,经县政府同意,自即日起,“新宾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印章开始启用。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