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口袋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浏览:2194次'时间:2023年5月21日

一、惠民资金项目名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主管部门名称和咨询电话

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电话:55027269

三、资格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职工是否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由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四、补助标准

补贴标准由市结合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实行全市统一标准。2021年补贴标准为86.13元/亩。

五、政策依据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辽财农〔2021〕100号)、《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抚顺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抚财农〔2021〕98号),《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新宾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发〔2021〕27号)文件精神。

补贴依据。一是已重新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可依据新签订的家庭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确权面积作为补贴依据;二是未重新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可按照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作为补贴依据;三是未实行家庭承包的,可以村土地台账为依据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对机动地、册外地、林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和水产养殖场以及辅助设施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并破坏耕作层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

六、申报材料

______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表》

_____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公示表》

七、办理流程

(一)基础数据申报核实。村级组织负责向乡镇申报本村补贴基础数据,填写《______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表》(附件1),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联电话等。附件1需村长、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公章后报送到乡镇农业站。乡镇政府会同当地农信机构对村级上报的基础数据进行核实、调整和完善。

(二)基础数据村级公示。基础数据形成后,乡镇汇总形成《_____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公示表》(附件2)负责在合并村进行公示,主要公示补贴农户姓名、补贴面积,并由村通知农民及时核实公示内容。村级公示必须说明补贴依据、补贴范围,并注县、乡投诉电话,并加盖公章。合并村张贴公示地点不少于5 处,公示不少于7天。

(三)基础数据汇总报送。基础数据经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农业站将《_____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和《_______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明细表》(附件4,电子版)于6月1日前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____乡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需加盖政府公章,并由主要领导签字。

县农业农村局将汇总后的数据报请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行文报请巿政府,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基础数据后,巿财政局按照经巿政府审核同意后的的补贴数据,将省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到县。

(四)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数据经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根据本县域补贴面积和巿下达的补贴资金规模核定全县统一补贴标准,报请县政府同意后,由县农发局形成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并向县财政局提出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财政局依据县农业农村局补贴资金发放申请及报送的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按“一卡通”规定程序发放。

八、退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