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清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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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旺清门镇党委政府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镇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四)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五)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七)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镇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八)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旺清门镇设下列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日常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负责党员队伍建设、管理和教育培训;落实人才政策,做好人才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关心下一代等有关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新闻舆情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配合纪委监委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巡察整改工作;负责政法相关工作,协调基层政法单位与有关部门间的重大事项,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派驻所(庭)依法行使职权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国防动员,负责征兵、民兵整组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贯彻落实党政会议决议、决定;负责党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有关工作;负责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统筹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开展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置邪教、非法宗教活动,做好扫黑除恶和“扫黄打非”等相关工作,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负责辖区信访稳定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员队伍建设、培训,组织开展网格化工作实际考核等工作;负责综合指挥平台和12345民生服务平台相关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落实劳动保障相关政策,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事务性工作;承担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等社会事业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养老服务等民政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各项惠残政策、特殊残疾人服务等残联工作;负责普及红十字精神,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和社会捐助活动;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统筹社区发展,承担辖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道路和交通管理工作。

(五)生态环境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农村饮用水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强化城镇村容村貌管理;负责辖区内植树造林、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森林防灭火和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土地、矿产、森林、国土空间规划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镇、村(社区)建设管理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护工作,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旧)房改造等小区治理工作,承接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区域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优化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及信息网络建设;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辖区内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及运行;负责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合区域资源,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承担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协调、对接以及对口合作相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方面工作;配合做好电力工作;承担辖区质量提升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辖区科技创新发展相关工作;负责财政管理工作;组织财政收入,编制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执行财政预算,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财税、金融、收入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关工作;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七)农业农村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改造工作;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农机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技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定和实施辖区范围的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实施计划,配合做好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相关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村级债权债务清理、统计、审查、化解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的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县执法机构在辖区内的执法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负责协调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负责镇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部门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相关工作。

三、旺清门镇简介

(一)基本概况

    旺清门镇位于新宾满族自治县东部,东与吉林省通化县三棵榆树乡仅一江(富尔江)之隔,南西北三面分别与响水河乡、红升乡、北四平乡接壤,区域面积225平方公里,镇内居住着满族、汉族、朝鲜族、回族等居民,辖管9个行政村,34个自然屯,70个居民组,4905户,15380人,其中农业人口14975人,耕地面积48785.2亩,其中水田面积18600.9亩,旱田面积30184.3亩,山林面积229620亩。
    全镇正式党员625人,预备党员18人,入党积极分子27人,三向培养对象78人,设岗定责上岗党员326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全镇国民生产总值实现40195万元,公共财政收入实现3784万元,实现招商引资项目资金4.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实现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050元;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6万吨,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三)主导产业
    一是中药材种植园区。总种植面积3800多亩,其中林下参种植面积720多亩,平地参面积已达到3000多亩,以该基地为核心,打造旺响公路沿线以细辛种植等中小药材为主的观光走廊。二是大榛子园区。目前以形成林业产业规模1000亩,先期栽植的30亩大榛子已经开始结果,预计能带动农民增收近30万元,还将加大种植规模,以生产、采摘、观光等形式推动园区发展。三是生态蕨菜园区。山野菜种植面积已达700亩,主要品种有大叶芹,刺五加、刺嫩芽等,年产量在1000吨左右,年产值为1200多万元,全镇人均增收700元。五是富硒绿色稻米园区。依托资源,发挥优势,以东鲜村富硒基地,发展富硒稻米订单式生产3000亩。
    (四)荣誉情况
    2012年被县政府评为农村经济工作二等奖
    2012年被评为辽宁省机关档案省二级
    2009年被评为市粮食生产工作“先进集体”
    2008年被评为省级“农机安全示范乡镇”
    2007年被评为“平安创建先进乡镇”
    2006年被评为市级文明村镇、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乡镇  

    2005年被评为平安创建模范乡镇


书记:冯忠德

镇长:付桂香

办公电话:024-55372003

传真:024-55372003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旺清门镇中心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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