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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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库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全县水资源监测,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河流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省和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建设和管理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预案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承担全县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强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第二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14.6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14.6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4.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长425.4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一是社保各项基数上调;二是项目增多。

(二)支出总计1114.6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1.1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2万元。

2.项目支出983.5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8%。主要包括防汛、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其他水利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25.4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一是社保各项基数上调;二是项目增多。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原因是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4万元,项目支出983.5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5.4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一是社保各项基数上调;二是项目增多。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项目支出为追加和上级专项资金。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4.6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2万元,占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3万元,占0.5%;农林水支出1083.18万元,占97.1%;住房保障支出10.32万元,占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2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14万元,主要是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68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算法改变。

2.卫生健康支出5.33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5.33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保基数调整变化。

3.农林水事务支出1083.1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99.67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基本办公经费支出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资等。

(2)防汛50万元,主要是县本级防汛经费及安全度汛经费。

(3)其他水利支出136万,主要是大禹杯竞赛奖补资金及河长制办公经费等。

(4)水利工程和运行与维护797.51万元,主要为五坝一闸维修养护经费、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小型水库消除隐患资金。

(本年度专项均为追加项目及上级专项,2022年度未做项目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10.3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0.3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为水务局所属防汛办的防汛用车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3万元,比上年增加3.23万元,增长323%,主要是防汛办防汛用车费用记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3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办的防汛用车费用。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6.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2万元,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项目办、防汛办工程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1.13万元,自评覆盖率100%,自评平均分97.51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绩效评价意识有待提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持续强化绩效评价意识,不断加大评价力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未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质储备等资金性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资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应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应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环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5.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xlsx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公开表.xlsx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