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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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贫困退出、动态调整和贫困监测工作。

(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131.3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131.3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31.3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533.162万元,增长97.5%,主要原因:中央、省两级资金增加

(二)支出总计5131.3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2.项目支出5131.3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包括危房改造资金225.5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653万元;医疗机构维修207.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缴费34.832万元;五小产业项目资金146.74万元;沈阳第三方资产清查15万元;产业项目资金2957万元;雨露计划21.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780.83万元;务工补助5.9万元;网格员补助42.2万元;数字乡村建设移动千里眼摄像头资金5.76万元;金融贴息资金2.95万元;差旅费2.08万元;其他项目资金31.11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减少2533.162万元,增长97.5%,主要原因:一是产业项目资金增加;二是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3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131.3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33.162万元,增长97.5%,主要原因:一是产业项目资金增加;二是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2年无财政拨款预算。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31.3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5131.31万元,占10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

(6)事业运行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

(4)死亡抚恤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

(5)伤残抚恤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

4.农林水事务支出5131.31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5131.31万元,主要是主要包括危房改造资金225.5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653万元;医疗机构维修207.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缴费34.832万元;五小产业项目资金146.74万元;沈阳第三方资产清查15万元;产业项目资金2957万元;雨露计划21.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780.83万元;务工补助5.9万元;网格员补助42.2万元;数字乡村建设移动千里眼摄像头资金5.76万元;金融贴息资金2.95万元;差旅费2.08万元;其他项目资金31.118万元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金融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金融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车一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无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4万元,比上年增加3.34万元,增长334%,主要是2022年新增一辆公务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支出,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营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宾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无,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xx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