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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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 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地方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 ,组 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 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 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综 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 ,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相关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可按序统筹调度指挥县域范围内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资源和力量。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 进指挥平台对接,衔 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乡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各 (特种设各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各和应急救援装各规划并组织实施 ,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全县铁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起草煤矿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组织拟定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地方政策、标准。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属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施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和定期督查,依法监督煤矿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各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依 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十九)组织指导或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发布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推广应用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各、新工艺。

(二十)编制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协调地震 灾害预防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90.3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90.3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3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76.08万元,增长24.2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总计390.3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7.2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0.7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6.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9万元。

2.项目支出153.0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9.21%。主要包括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6.08万元,增长24.2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项目资金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29万元,项目支出153.0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6.08万元,增长24.2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项目资金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17.4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0.3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9万元,占6.68%;卫生健康支出9.43万元,占2.42%;住房保障支出16.14万元,占4.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8.67万元,占86.76%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9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1%。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82万元,其中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的调出。

2.卫生健康支出9.43万元,具体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9.43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6.14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6.14万元,主要是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8.6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85.6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办公费等方面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9.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2自然灾害防治支出70万元,主要是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新增。

(3)自然灾害及恢复重建33.53万元,主要是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新增。

(4)其他应急管理方面支出49.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检查等方面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新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主要用于聘请专家等,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35人,0.2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同上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万元,比上年减少16.27万元,下降75.08%,主要是2021年新购置运送应急救援物资车辆等原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主要用于汽车加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万元,比上年增加20.44万元,增长40.9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宾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228.5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2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反应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物资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036001新宾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10422000自评表.xls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xlsx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