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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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利用外资、对外贸易、

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外商投资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参与拟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县经济对外开放工作。

    二、拟订全县外经贸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及对外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工作。

三、执行国家制定的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出口的政策;负责全县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负责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等工作,实施国家出口管制政策。推进全县加工贸易的发展;研究、推广新型贸易方式。

四、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的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研究、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并进行科学引导。

五、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申报管理;协调、管理全县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统一指导管理全县境外投资、境外加工贸易和企业派驻国外的各类机构;管理及协调国际援助项目。

六、协调处理我县对外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组织管理我县在国内外举办的各种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办理邀请外商来抚有关函件。

七、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对外贸易相关的法规规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措施工作;参与调查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并进行相关磋商;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

八、负责全县外经贸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和外经贸标准化、信息化工作,指导全县外经贸企业的统计、财务工作。

九、编制全县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乡、各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29.8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29.8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9.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39.88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增加二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829.8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97.1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5.8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75万元。

2.项目支出532.6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4.19%。主要包括电子商务进农村以及招商引资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39.88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15万元,项目支出532.6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9.88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03.6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4.55%。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9.8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89万元,占3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1万元,占9.3%;卫生健康支出10.00万元,占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75万元,占1.0%;住房保障支出16.85万元,占2.0%;商业服务业支出438.24万元,占52.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8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92.5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8.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商贸事务支出87.3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8.38万元,主要是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1.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抚恤金丧葬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73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0.0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0.00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0.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16.8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6.8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积金增加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75万元,具体包括:

“小升规、规升”企业奖励资金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抚顺市财政局拨专项资金。

9.商业服务业支出438.24万元,具体包括:

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资金438.2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国家拨示范县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招待等,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7批次,60人,0.3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50%,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7.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74万元,比上年增加19.94万元,增长71.73%,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宾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297.1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2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012001新宾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10422000自评表.xls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xlsx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