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浏览:1755次'时间:2023年2月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股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企业财务制度,承担国有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测及监督、农村经济组织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财务收支、代管村级财务、审计、统计等工作

2.审批服务主要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落实“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改革向基层延伸,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工作。负责乡镇本级部门委托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受)理。

3.负责本乡镇纪检监察对象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度等贯彻执行情况和党的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公共权力、勤政廉政维护情况;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纪检监察对象违  法乱纪案件;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党风廉政和行政效能建设。                                  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残疾保障、社会救助、村镇规划、危房改造、交通运办输、民政、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应急事务,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活动乖工作,协调与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4.负责辖区内的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包括在发展方式转变、国土空间布局、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等方面;工业污染防治、农业污染防治、乡镇环境综合整治、乡镇污水垃圾处理、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生态保护红线坚守等各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5.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企业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管理;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6.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残疾保障、社会救助、村镇规划、危房改造、交通运办输、民政、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应急事务,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活动乖工作,协调与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1个: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表

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单位资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2023年收支总预算2165.58万元。 

    2023年,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2165.58万元,比上年增加470.07万元,增长2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5.58万元,同比增加470.07万元,增长27.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 万元,增长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大招商力度,税收企业增加

    2023年,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部门支出预算2165.58万元,同比增加支出470.07万元,增长27.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85万元,增长7.2%;项目支出增加436.22万元,增长35%。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大对镇内公共设施维修维护、镇内公共设施建设服务费用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65.58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65.8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2.2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万元等;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5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8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3年,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165.8万元,比上年增加470.07万元,增长27.7%。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保障民生工程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2165.8万元,同比增加支出470.07万元,增长27.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85万元,增长7.2%;项目支出增加463.22万元,增长35%。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大对镇内公共设施维修维护、镇内公共设施建设服务费用增加

    三、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8万元。

    人员经费492.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5.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9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20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2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17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1666.98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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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木奇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