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浏览:1706次'时间:2023年2月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股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发展服务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工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发展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监测分析全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运行情况,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服务业集聚区布局、县乡服务业发展以及服务业重大项目推动等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拟订工业行业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和相关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汇总全县服务业发展总体情况,监测分析全县服务业发展趋势和运行动态,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全县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承担经济和服务业局归口的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四)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节政策建议和调控目标;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运行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五)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加快县乡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拟订和实施加快县乡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对县乡经济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运行监测和考核评价。

(六)负责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拟订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有关问题;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流通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流通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七)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落实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支持政策,构建企业技术开发创新体系;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拟订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并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县乡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和推进商业体系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八)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流通领域依法行政和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平台;负责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工业招商引资及项目落地工作;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利用地方资源优势延伸产业链、配套发展。

(十)研究拟定企业改革的政策和改革方案,规范企业行为规则,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工业、商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和融资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电力行政管理职责。

(十二)推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融资担保工作,组织开展融资服务;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协调中小企业上市、发债、租赁等多渠道融资工作。

(十三)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创业辅导、技术支持、融资担保、信息服务、市场开拓等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维护中小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受理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投诉,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十四)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旧货流通及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负责对成品油、畜禽定点屠宰和酒类商品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宾满族自治县业和息化

第二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工业和信息化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所属单位2023年收支总预算242.91万元。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242.91万元,比上年增加37.34万元,增长18.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91万元,同比增加37.34万元,增长18.16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运行支出增加34.15万元;二是公积金增加2.34万元;三是单位养老保险增加10.55万元;四是单位医疗保险减少9.25万元;五是离退休减少7.72万元;六是项目支出增加7.27万元。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局支出预算242.91万元,同比增加支出37.34万元,增长18.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07万元,增长14.63%;项目支出增加7.27万元。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运行支出增加34.15万元;二是公积金增加2.34万元;三是单位养老保险增加10.55万元;四是单位医疗保险减少9.25万元;五是离退休减少7.72万元;六是项目支出增加7.27万元。

 二、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所属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2.91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91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4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42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1.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82万元,项目支出7.27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42.91万元,比上年增加37.34万元,增长18.16%。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运行支出增加34.15万元;二是公积金增加2.34万元;三是单位养老保险增加10.55万元;四是单位医疗保险减少9.25万元;五是离退休减少7.72万元;六是项目支出增加7.27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242.91万元,同比增加支出37.34万元,增长18.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07万元,增长14.63%;项目支出增加7.27万元。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运行支出增加34.15万元;二是公积金增加2.34万元;三是单位养老保险增加10.55万元;四是单位医疗保险减少9.25万元;五是离退休减少7.72万元;六是项目支出增加7.27万元。

 三、关于工业和信息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所属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5.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82万元。

    人员经费212.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公用经费23.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5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3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7.27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我单位无债务及采购计划。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债务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商业服务业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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