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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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新宾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的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则;具有研究制定本地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的职能。 (二)具有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的职能;负责对全县重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防汛救灾物资和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储备和管理。同时对烟花爆竹市场专营管理;负责废金属回收经营管理。 (三)按照供销合作社章程和有关规定,负责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四)具有行业协会组建和管理职能,组织协调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五)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业务,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开拓服务农村市场。 (六)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活资料供应提供快捷服务。 (七)协调好同有关部门的之间的关系,依法维护本地区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所属部门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党纪、干部管理、老干部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九)具有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的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新宾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一个单位 第二部分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表) 第三部分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收入总计220.79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3.41 万元,主要原因是: 退休人员转入社保开工资,退休一人。 收入主要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0.7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220.79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3.41 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转入社保开工资,退休一人。 支出主要包括: 1.基本支出203.7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8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17万元。 2.项目支出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8万元,物业管理费0.26万元,差旅费3.9万元,维修费4.46万元,劳务费3.74万元,公务用车2.6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0。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7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0.79元,其中:基本支出203.79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0.7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科学技术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6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8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19.16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6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4.6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8.89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8.89万元,主要是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5.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19.16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8.08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8.08万元,主要是公积金支出。 11. 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9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增加0.8万元,增长34%,主要是本单位系统信访稳定的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9万元。2017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减少3.28万元,降低11%。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决算绩效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等业务支出。已按要求编制项目绩效预算,本年6月末已经进行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本年12月末已经进行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