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残联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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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残联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新宾县残联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县残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残疾人联合会是经政府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县残联由县政府领导同志联系。

县残联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指导各乡镇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培训残疾人事业工作者。

()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对全县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略)

 

第三部分(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    309.4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51.15  万元,增长232   %。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增加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09.4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6.16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等。

(二)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   309.4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51.15  万元,增长232  %。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增加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42.8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9万元。

2.项目支出266.55万元,主要包括残疾人康复7.09万,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30.8万,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12.5万,用于彩票公益金支出16.16万。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6万元,项目支出266.5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9.4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2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2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4.4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6)事业运行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2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8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83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5.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2.16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1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 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2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减少0.1万元,下降3%,主要是控制三公经费的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等,2018年度参加出国(境)团组个,累计人次。

2.公务接待费0.75万元,主要用于白内障筛查、辅具适配、肢体鉴定、下乡等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7批次,170人,0.7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万元。2018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增加2.83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劳务派遣人员的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 新宾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残联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残疾人民生工程为载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县残联克服人员少的困难,“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全面完成了预计工作任务。

    一、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残疾人康复、辅具适配工作

    1、为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打赢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部署。落实好《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抚政发《2018》45号)精神,积极预防和控制残疾发生和发展,结合我县贫困残疾人康复需求,积极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制作下发康复手册1800册,依托乡村卫生所建立康复站54个,康复站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实行了精准康复,全县已完成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82.84%。2018年6月,拨付了2017年精准康复服务经费38,000元,近期将拨付2018年精准康复服务经费101,900元。

 

    2、认真协调做好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投药工作,累计办理发放免费服务卡97本,到目前为止共有97人坚持常年服药,2018年5月10日,邀请抚顺市残联康复部主任范曾伟和抚顺市脑科医务人员到新宾开展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护理讲座、免费义诊送药活动。2018年5月17日,邀请抚顺何氏眼科的医生到新宾为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筛查,共有160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了筛查,其中有41人将到抚顺何氏眼科医院进行白内障免费手术;2018年9月14日,抚顺何氏眼科的医生再次来到新宾共为170名眼病患者进行了筛查,由62名白内障患者符合手术标准,将近期安排免费复明手术。上述的工作已经形成常态化。

    3、2018年持证残疾人7916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5409人,已适配辅具320件,其中适配助听器199人,适配假肢27例。

   (二)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1、认真做好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社会养老保险的调查审核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工作,鼓励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建设目标,促进残疾人就业,稳定就业局势,根据抚顺市残疾人联合会抚残联[2018]6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法人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的调查、审核工作,力争不落一人确保符合标准人员及时享受政策。通过各乡镇申报,县残联审核,目前已有6名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符合标准。并将给予社会养老保险补贴。

2、争取省级残保金扶持残疾人创业带头人1人,扶持资金1.5万元;个体从业扶持190人,扶持资金57万元;扶持省级就业培训基地1个,扶持资金10万元,省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基地1个,扶持资金7.7万元。争取市级残保金扶持创业带头人1人,设备扶持1.5万元,个体从业61人,设备扶持款18.3万元,市级就业培训基地7个,扶持资金24.2万元。

3、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培训人员51人。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80人。
    4、进一步做好下肢残疾人机动轮椅代步车及农用三轮车燃油补贴对象的资格审核和残疾人驾驶机动轮椅车数量统计、核实、上报和存档工作。确保补贴发放数量,基础数据和资料真实可靠。到目前为止已确定276人符合补贴标准,并已全部录入系统。

5、认真落实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按照市残联要求,2018年全县无障碍改造任务110户、中央彩票基金改造14户,经过验收均达到标准,总投资达40.38万元,10月末全县施工改造结束。

(三)残疾人扶贫工作

1、2018年上级下达扶贫资金的情况。2018年抚顺市残联下达给新宾残疾人未脱贫残疾家庭408户,464人,返贫24户,25人,共计489人,每人扶持2000元的购置农业生产物资,其中市残联扶持资金60万元,省残联扶持资金37.8万元,共扶持未脱贫残疾人97.8万元。已脱贫残疾家庭1675户,1929人。已脱贫不脱政策的残疾人发放1000-3000购置农业生产物资,合计补助25.7万元。2018年省残联拨付20万元专项用于县残联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支持发展残疾人精准扶贫基地(合作社),开展贫困残疾人生产就业实用技能培训,推动建立贫困残疾人脱贫长效机制。因资金还没有到账,正在制定扶贫资金分配方案。

   2、贫困残疾人家庭各种补助发放的情况。(1)做好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费的发放工作。1至6月份139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享受到生活补助,共发放生活补贴41,965元;7至12月份126人享受补助38,500。(2)2018年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52户,每户10000元,共计52万元。(3)2018年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为5604人,其中享受生活补贴的3193人,护理补贴2411人。(4)2018年扶持“以奖代补”居家托养残疾人53人,每人1500元,共计79500;机构托养残疾人40人,每人1500元,共计60000元,总计139,500元。(5)2018年扶持贫困残疾人大学生2人,每人2000元,扶持贫困残疾人高中生2人,每人1000元,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18人,每人1000元,贫困残疾人子女高中生9人,每人800元,共计补助31200元。(6)2018年省慈善基金总会资助43名贫困在校残疾子女高中生43名,每人1000元,共计补助43000元。

(四)认真做好疑似残疾人办证的组织、协调工作。

确保办证工作有序进行,2018年共组织去市评残17次,参评人员530人,其中460人符合办证条件。目测鉴定16人,其中肢体12人,多重4人。今年共发证550本,其中新办残疾人证486本,补证64本,依据相关的政策,配齐了4个乡镇的残协委员。

(五)认真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班。

上半年根据省市残联的要求开展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班2次,培训人数524人,举办实名制技能培训  131 人,举办了2018年全县残协委员业务培训班、举办了残疾人服务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理论学习班、举办了两期残疾人协会的专题培训。

(六)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

今年的3月9日,成功召开了新宾县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县残联理事会成员,实现了县残联理事会成员的新老交替,为做好未来五年县残联的工作奠定了基础。年初以来,多次去省市残联及相关部门就建设县残疾人托养中心的相关手续进行进一步的完善。9月份已开工,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五月份以来,对全县15个乡镇进行了为期半个月左右的2017年残疾人惠农资金的核验回访工作,通过核验回访2017年县残联惠农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均符合上级的规定和要求。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村(社区)康复工程,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康复服务网络,加强保障机制建设,帮助有需求的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提高人口素质,减少预防和控制残疾发生;对有需求的残疾人继续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不断拓展无障碍设施建设规模完成市残联下达的改造130户任务。

(二)注重教育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创造条件。重视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学生进行资助;对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考入大专院校,高等中专的学生实施教育救助,保障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子女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拓宽培训渠道,以劳动力市场需求和残疾人致富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残疾人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立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使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获得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

(三)凝聚各方力量,加大扶残助残力度,使残疾人如期进入小康社会。

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党和政府更加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更加关心残疾人与全国人民一道奔小康。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帮助困难残疾人摆脱困境,是各级残联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的政策扶贫,资金扶持和社会各界支持,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帮扶措施,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要加强对残疾人的基本民生保障,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辅具适配,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制度,形成多角度,全方位,广覆盖的叠加效应,为残疾人织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使残疾人和全国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

(四)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残疾人就业

就业是实现残疾人平等与社会,保障基本生活的根本途径,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逐步实现由简单劳动型向管理技能型转变。加大力度扶持创业带头人,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支持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的建设,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鼓励残疾人受教育、学技能,掌握一技之长,为残疾人更加充分的就业,更好的融入社会,创造有利条件,让残疾人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五)加强队伍、设施建设,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阵地保障

一要加强残联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残联干部整体素质,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守“代表、管理、服务”三大职能,坚持“权为残疾人所用,情为残疾人所系,利为残疾人所谋”切实转变作用,全心全意为广大残疾人服务。

二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镇)村(社区)工作规范化,开展乡(镇)村(社区)残联工作规范化创建活动,明确职责,建立规章,完善制度,确保残疾人专职委员发挥作用,切实为残疾人开展服务,发扬专门协会作用,密切联系,团结广大残疾人奋发向上,自主自强。

三要加强培训,尽快提高残联工作者的综合素质。要适应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发展,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县多层次学习和培训,提高残联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四要尽快完成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为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综合服务提供保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收支科目做相应增减)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