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决算公开文本-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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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新宾县司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宾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宾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公证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七)参与有关司法行政方面法规的起草、修改、咨询工作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八)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九)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督察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司法局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

第二部分新宾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新宾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55.25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655.2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5.25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32.63万元,增长25.3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和工资增长;二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二)支出总计655.2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74.2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2.3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2.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19万元。

2.项目支出18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7.63%。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制建设、司法所建设、法律援助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32.63万元,增长25.3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和工资增长;二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25万元,项目支出18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2.63万元,增长25.3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和工资增长;二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4.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9.0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317.54%。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5.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59.09万元,占85.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万元,占7.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93万元,占3.35%;住房保障支出26.03万元,占3.97%。

1.公共安全支出559.0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378.09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及日常办公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工资增长。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1万元,主要是办案业务费和装备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9.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3)法律援助90万元,主要是法律援助办案业务支出,年初预算无此项目,主要原因是没有提前告知此项转移支付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31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采暖补贴、退休话费补贴、老干部活动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预算只有话费补贴和老干部活动费,没有采暖费补贴。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15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增长。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5.74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支出,年初无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21.93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1.93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6.03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6.03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57万元,主要用于国庆七十周年安保、检查、调研接待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2批次,52人,0.57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68万元,下降54.4%,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活动和降低接待标准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万元,比上年减少0.74万元,下降3.54%,主要是严格加强公车管理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万元,主要用于警务用车运行及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4.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1.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3.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19万元,比上年增加9.75万元,增长15.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司法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17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问题:预算项目与财务核算科目不完全对应,造成在支出时结构不合理,有的只能合并列入一个科目中。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全面落实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管理的各项工作;二是严格遵守项目预算管理制度,合理并高效使用项目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司法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