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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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县直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新宾县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宾县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县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宾县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各项水利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协助拟定水利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规范管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处理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等职能。

(三)负责全县河道内堤防及防洪设施等建筑物的工程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负责全县河道、堤防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负责水产优质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

(四)负责全县水利、水产技术开发、推广、培训与咨询工作;负责全县水利项目技术审核、审查、评估工作;参与水利相关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

(五)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协助对建设项目制定节水措施方案;组织全县水资源评价工作;负责全县用水企业节约用水工作。

(六)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项目,负责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新宾监测点的运行,进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协助水土保持方案评审。

(七)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修养护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村级水管员、库管员与农村用水合作组织开展工作,协调全县农村涉水事务。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宾县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新宾县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新宾县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237.61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5237.6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35.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01.82万元。

与上年相比,(因机构改革不可比)

(二)支出总计5237.6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83.7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6.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93万元。

2.项目支出4453.8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5%。主要包括移民补助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执法监督水土保持防汛农村人畜饮水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因机构改革不可比)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因机构改革不可比)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3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3.79万元,项目支出4453.82万元。与上年相比(因机构改革不可比),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99.8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37.6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4.29万元,占20.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23万元,占0.67%;农林水支出4051.08万元,占77.35%;住房保障支出57万元,占1.09%。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4.29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6.1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未列入预算。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38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今年增加了5个退休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9.94万元,主要是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缴费未列入预算。

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移民补助)1001.82万元,主要是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和移民项目扶持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级拨入专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移民补助)。

3.卫生健康支出35.23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35.23万元,主要是医保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今年增加了5个退休人员,减少了医保等支出。

4.农林水事务支出4051.08万元,具体包括:

1)水利行业业务管理602.08万元,主要是业务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大学生考入、军转安置、人员工资晋级等经费增加。

2)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90万,主要是全县25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级拨入全县25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

3)水利执法监督16万,主要是水政执法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266.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水政执法评估费和办公经费未列入预算。

4)水土保持537万,主要是水土保持项目款和2020年水土保持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级拨入专项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费。

5)防汛87万,主要是防汛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级拨入永陵头道砬子水库工程费。

6)农村人畜饮水2619万,主要是农村人畜饮水养护资金,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级拨入专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费。

5.住房保障支出5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5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今年增加了5个退休人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水政执法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因机构改革与上年不可比)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因机构改革与上年不可比)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6万元,与上年相比,(因机构改革不可比)。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养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3.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5.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7.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因机构改革不可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指导检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未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质储备等资金性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资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工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质量工程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应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15.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应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环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方面的支出。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