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委老干部局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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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委老干部局预算
(2014)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新宾县委老干部局概况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中共新宾县委老干部局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新宾县委老干部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新宾县委老干部局概况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地方性政策规定。
(二)、组织离退休干部积极参加重大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三)、检查、督促全县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和“三个机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老干部进行家访和慰问等活动,了解老干部的身体、学习和生活等情况,协同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做好信访工作。
(四)、为离退休干部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不定期地组织开展适宜的活动。
(五)、宣传老干部政策工作,做好老干部工作调查研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
(六)、办好老干部大学,丰富和活跃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
(七)、按规定收缴和使用离退休干部管理费。
(八)、抓好对全县离退休党员干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九)、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中共新宾县委老干部局预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中共新宾县委老干部局
201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新宾县委老干部局201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新宾县委老干部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新宾县委老干部局2014年收支总预算96.41万元。
二、关于中共新宾县委老干部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老干部局2014年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