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宾县政府办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浏览:3362次'时间:2015年6月1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政府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政府办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支出预算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人防办“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政府办、人防办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政府办概况
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大型活动及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要问题。
(二)负责起草和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收发、传递上级文件、电报,传递县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报告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决策后的督查落实工作,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四)负责县政府政务信息和县长公开电话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情况,并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意见,组织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县政府做好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
(六)负责拟定县政府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承办县政府拟发布的涉及法律问题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办理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依法纠正或督促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行政行为;依法承办本级政府所属单位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发证工作;依法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及相关工作。
(七)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协调处理、督促检查、反馈工作;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指导基层单位的信访工作。
(八)负责全县人防以及无线电台站、通信设备的管理、检查、检测等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机关的文书档案管理、财务管理、行政事务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兴京宾馆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政府网站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
(十二)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新宾县财政局部门预算表
(附件1)
第三部分 新宾县政府办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宾县政府办201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宾县政府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新宾县政府办2015年收支总预算627.62万元。
二、关于新宾县政府办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7.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2.03万元。
三、关于新宾县人防办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人防办“三公”经费预算数1.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7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