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残联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浏览:2804次'时间:2018年5月15日

 

 

 

 

 

 

 

2018年县残联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

 

 

 

 

 

 

 

 

残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残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残联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三、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支出预算)

五、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资金来源)

六、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

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残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残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残疾人联合会是经政府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县残联由县政府领导同志联系。

县残联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指导各乡镇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培训残疾人事业工作者。

()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对全县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残联部门预算公开表 

残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残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残联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残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残联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  64.66  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残联单位部门收入预算 64.66  万元,比上年增加   27.46 万元,增长 73.82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32.06  万元,同比增加  36.32  万元,增长 100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4.56 万元,同比增加 4.56   万元,增长 100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告之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残联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    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7.46    万元,增长 73.82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  9.16 万元,减少  34.51  %;项目支出增加    38.12万元,增长  100  %。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二、关于残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残联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64.66  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基金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60.1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4.56  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7.1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5  万元等…;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21.4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0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4 万元,项目支出38.12    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残联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64.66  万元,比上年增加   27.46 万元,增长 78.32  %。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残联单位财政拨款支出  64.66  万元,同比增加支出   27.46 万元,增长  78.32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  9.16 万元,减少  34.51  %;项目支出增加    38.12万元,增长  100  %。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三、关于残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残联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6.5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1.4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0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04 万元。

    人员经费 22.7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 3.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残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3.3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  万元、公务接待费  0.32  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0  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    万元。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残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26.54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  0  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   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 0 万元 技术性服务 0  万元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残联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其他用车 1 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 0 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0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0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因此表11“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表13、15、16、19中没有数据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 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18年残联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