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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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县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文本

 

 

 

 

 

 

 

 

城建局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城建局系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城建局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城建局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城建局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装饰装修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供热、供水、燃气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公用事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参与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

(三)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供热、燃气、城市供水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管理。

(四)负责综合平衡全县建设计划及其资金安排;负责国家、省、市、县地方财政用于城镇建设补助资金的统一管理和使用。

(五)负责全县基础设施建设及更新改造项目的立项、可研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全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书和公用设施工程的设计方案及重大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方案。

(六)贯彻国家和省、市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经济标准和定额,拟订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七)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拟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村镇建设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规划监督检查,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

(九)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以及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试(化)验检测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勘察设计及咨询单位资质及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备案;负责全县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城镇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拆除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一)拟订全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承担推进城镇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二)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信息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建设行业职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建设系统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建局机关

规划办

村建办

市政管理所

环卫管理所

质量监督站

节水办

建筑工程管理办

房产交易所

房产管理所

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

执法局机关

执法局事业

第二部分 城建局系统部门预算公开表 

城建局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模板.xls 

第三部分 城建局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城建局系统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城建局系统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收入、上级专项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城建局及所属单位2019年收支总预算3231.84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城建局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3231.84万元,比上年增加673.09万元,增长2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2280.54万元,同比增加370.66万元,增长19.4%;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同比减少28.90万元,减少100%;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951.3万元,同比增加331.33万元,增长53.44%;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包含房产管理所预算;二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城建局及所属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3231.84万元,同比增加支出673.09万元,增长26.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2.93万元,减少17.67%;项目支出增加    886.02万元,增长65.45%。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关于城建局系统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城建局及所属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80.54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80.5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5.8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8万元等…;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73.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1万元,项目支出1288.53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城建局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280.54万元,比上年增加370.66万元,增长19.41%。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包含房产管理所预算;二是增加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城建局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2280.54万元,同比增加支出370.66万元,增长19.41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2.93万元,减少17.67%;项目支出增加583.93万元,增长82.79%。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增多

    三、关于城建局系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城建局及所属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2.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3.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11万元。

    人员经费992.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103.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城建局系统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9.25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4.25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24.2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2万元。主要是公务车业务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城建局机关及所属1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4.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17.82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  117.82万元 技术性服务万元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城建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8,待报废车3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13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2239.83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中没有纳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因此“纳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张表中没有数据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7.城乡社区支出:反应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项):反应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 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项):放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的呢过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2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款)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07_2019年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表城建系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