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卫生系统预算公开
浏览:2956次'时间:2019年7月26日

 

 

 

 

 

 

2019年新宾县卫生系统预算和“三公”

经费预算公开文本

 

 

 

 

 

 

 

 

 

 

 

 

 

新宾县卫生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新宾县卫生系统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宾县卫生系统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新宾县卫生系统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宾县卫生系统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我县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标准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落实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许可证;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许可证及其他卫生许可事项;

负责对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违法行为。

负责辖区内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工作;负责受理对医疗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作;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事项。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危害;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措施;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并负责考核考评;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指导乡镇、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研究制定全县地方病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性病、艾滋病发生及流行开展监测,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医学随访。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负责全县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完成妇女、儿童健康指标,承担县内孕期保健、儿童保健工作和全县婚前医学检查、妇女病普查、托幼机构各类体检等;负责全县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妇幼卫生数据,为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负责全县开展母婴保健的各级医疗机构、托幼机构等进行妇幼保健的业务指导、管理、培训、健康教育、质控、调研及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母婴保健法》监督指导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制定全县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肺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估;负责收集、核对、上报、分析和反馈结核病防治信息,指导和协助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和流行病调查;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转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对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处理;开展分枝杆菌的涂片、分离培养,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实施全县结核病实验室质量保证工作;组织开展对县、乡、村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制定抗结核药品和设备的需求计划,及时供应和调剂药品,专人管理设立的抗结核药品和设备账目;组织并实施新生儿卡介苗接种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筹集和管理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培训和考核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人员;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结合临床,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实施监管;利用医疗专业技术审核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补偿的合理性、监控和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规律,分析引发人均费用变化的原因,查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行为;利用医疗专业技术审批县域外转诊,审查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病志、处方、报告单或影像资料等资料及真实性;审核各种会计凭证,负责会计凭证的编制、整理及报送工作,按期对定点医疗机构呈报的收据等补偿资料进行审核结算;定期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住院补偿的合作医疗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考核。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负责辖区内的医疗诊断、治疗、护理、预防接种、预防保健、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医院的教学、科研工作,及实习带教、进修生带教工作。

负责全县中医医疗、综合治疗工作,负责新宾镇人口的计划免疫、妇保、儿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负责辖区内的医疗、预防保健、新农合、医保及一体化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负责辖区内医疗、新农合、医保一体化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卫健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包括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

(二)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三) 新宾满族自治县结核病防治所

(四新宾满族自治县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

(五)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

(六)新宾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二部分    新宾县卫生系统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1)

二、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2)

三、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表4)

五、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

六、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表6)

七、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7)

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8)

九、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表9)

十、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10)

十一、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11)

十二、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12)

十三、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表13)

十四、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表14)

十五、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表15)

十六、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16)

十七、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表17)

十八、2019年绩效目标情况表(表18)

第三部分 新宾县卫生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宾县卫生系统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宾县卫健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新宾县卫健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收支总预算14579.13   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新宾县卫健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收入预算14579.13万元(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2358.59万元,增加19.30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79.13万元,同比增加 2358.59万元,增加19.30  %。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提前告知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纳入预算中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新宾县卫健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 14579.1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358.59万元,增加19.30 %,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提前告知转移支付专项资金7612.71万元纳入2019年预算中

二、关于新宾县卫生系统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新宾县卫健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4579.13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14579.13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10.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3989.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7.28万元、其他支出1.5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126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80.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46 万元,项目支出 13219.16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新宾县卫健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14579.13万元,比上年增加  2358.59万元,增加19.3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提前告知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纳入预算中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新宾县卫健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 14579.1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358.59 万元,增加19.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 851.75 万元,减少38.51%;项目支出增加3210.34万元,增加32.08 %。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提前告知转移支付专项资金7612.71万元纳入2019年预算中

三、 关于新宾县卫生系统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情况说明

  新宾县卫健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9.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263.4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80.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6.46 万元。

人员经费1279.8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80.1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四、关于新宾县卫生系统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41.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3 万元、公务接待费  8.5 万元。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0.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卫健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新宾县卫健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13.75万元。 

(二)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及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及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表六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应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反应卫生、中医药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医疗卫生管理事务)(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医疗卫生管理事务)(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反应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反应卫生、中医药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反应卫生、中医药部门所属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反应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面的支出。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反应出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面的支出。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反应公共卫生支出。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应卫生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反应卫生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2.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 反应卫生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3.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反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4.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 反应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5.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反应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6.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7.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8.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反映财政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反应计划生育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应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及住房支出以外的支出。

 2019年卫生局(卫生系统)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表 (2)(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