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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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文本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20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拟订我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安置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三方面人员”相关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新宾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收入、上级专项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所属单位2020年收支总预算46.31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46.31万元,比上年增加46.31万元,增长100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46.31万元,同比增加  46.31万元,增长  100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2月14日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预算。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所属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46.31万元,同比增加支出 46.31   万元,增长 100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46.31万元,增长  100  %;项目支出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2月14日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预算。

    二、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所属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46.31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46.31  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02   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 万元等…;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42.1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1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3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46.31万元,比上年增加46.31  万元,增长100 %。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2月14日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46.31万元,同比增加支出46.31万元,增长100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31万元,增长100 %;项目支出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2月14日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预算。

    三、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所属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2.1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1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03 万元。

    人员经费 42.1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 4.1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0.0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09 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2020年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万元。主要是 新成立单位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及所属 0 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 0 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 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0万元 技术性服务0万元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 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无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0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0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三张表中没有数据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义务兵优待: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07_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退役军人事务局).xls